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276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老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17:30:00 文  号:老政办发〔202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17:30:00 名  称: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17:30 来源:老新镇人民政府

老政办发〔2021〕3号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

   

各村(居)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血液保障工作, 保证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安全,持续推进我镇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北省公民献血条例》有关精神,现就2021年度团体应急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干部群众踊跃献血。

二、对献血者将颁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同时各单位结合实际给予适当津补贴。

三、无偿献血时间定在2020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采血点设在镇兴建路路口。

四、参加献血人员前一天晚餐不得酗酒;要求年龄在18-60周岁,男性体重超过50㎏,女性体重超过45㎏(不在生理期或哺乳期);距上次献血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五、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完成计划任务。

附件:2021年度老新镇无偿献血计划安排表(上半年)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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