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59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老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10:00:00 文  号: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10:04:00 名  称: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10:04 来源:老新镇人民政府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进一步焕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就开展“七一”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庆祝建党102周年为主题,通过系列活动,使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

二、活动时间

“七一”前后

三、活动内容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支部应按照安排开展好颁发工作既可以举行庄重简朴的仪式,向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可以结合走访慰问活动,派人上门颁发注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颁发纪念章的反映反响、生动事例及时报组织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七一”前夕,各支部应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各支部书记应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向走访慰问对象传达党组织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要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和物质帮扶统一起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七一”前夕,镇组织办会在刘赤生烈士纪念馆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请相关支部注意查收通知,积极安排人员参加

)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七一”前后,各支部应“学习二十大、建功示范区”为主题,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做好党课相关资料整理工作,于7月14日前统一上报“七一”党课资料复印件至镇组织办各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讲好党课、上好党课。注重组织党员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战阻击战和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等一线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和“身边榜样”,讲述身边榜样、身边事迹、身边发展,充分展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做好大学生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6至8月是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高峰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各支部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从源头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

)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七一”前后,各支部组织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党员发展等工作相应材料、活动照片于7月7日前报送至镇组织办,由组织办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开展。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庆祝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庆祝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邀请包村干部参与系列活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

(二)聚焦主题主线,突出思想内涵。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庆祝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三)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各党总支(支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强化时代元素,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6月29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