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新镇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相关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老新镇人民政府 来源: 老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09:4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1-09-07 09:40 来源:老新镇人民政府

老新

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

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相关政策解读


老新镇于8月中旬启动了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成立9个核查专班对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的生活补贴、义务教育资助、高中资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低保、特困人员、农村户厕、地力保护补贴、高龄津贴、移民补助、在乡复员军人补助、“两参”退役人员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等13375条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切实整改。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信件、邮箱等方式监督举报,具体政策如下表。

监督单位:老新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841189

解读人:老新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联系电话:684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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