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办事处
关于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
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交叉检查组和第三方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全面检查反馈结果,发现仍然存在脱贫对象房屋“建新未拆旧”的问题,为进一步确保我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居住安全,按照9月3日全市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特制定排查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范围
2011年以来,全处所有实施了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
二、整改时限
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次专项整改。
三、整改重点
本次重点整改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新建房屋后,原危房未拆除;二是改造后房屋未配备卫生厕所;三是修缮加固不彻底,如应加固墙体未加固等;四是改造后房屋又出现新的质量问题,如房屋开裂、倾斜等;五是改造后房屋的门、窗未按要求设置过梁。
四、整改步骤
(一)部署阶段(9月9日)。办事处召开“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整改专班,制订整改方案,将责任到人到户。各村责任领导由包保领导担任,具体责任人由规建管办和各村居分管干部担任,规建管办负责此次排查整改工作的统筹督办。
(二)自查阶段(9月10日至14日)。各村居根据名单认真对照整改重点逐户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情况自查表》,“4类重点对象”和相关责任人要签字确认。于9月13日前,将《“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情况自查表》纸质材料报规建管办。
(三)整改阶段(9月15日至25日)。各村居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并按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要求整改到位。同时,于9月25日前,将《“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表》纸质材料报规建管办汇总。
(四)总结阶段(9月26日至28日)。办事处对本次专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农村危改办。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凡鹏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规建管办、相关村居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规建管办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
(二)加强督办检查。规建管办将于9月15日至9月25日,对各村居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指派专人及时向市农村危改办报送工作部署情况、自查上报情况、自查核实情况、整改核实情况。
附件:泰丰办事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工作专班
2020年9月8日
附件
泰丰办事处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
工作专班
组 长: 凡 鹏 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 刘子明 党委副书记
杨维维 党委副书记
李瀚林 人大常委会泰丰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 慧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帮炎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晓明 党委委员、副主任
蔡 雄 党委委员
孙 桦 党委委员
成 员: 胡 坤 经发办副主任、规建管办主任
吴 勇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关 瑶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雪莲 规建管办工作人员
黎 杰 太丰垸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丁克胜 青龙沟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周炎平 黄垸村村委委员
曾令平 护城村村委副主任
李元红 葛柘村工作人员
侯应奎 洪庙村村委副主任
杨 波 蔡湖村村委委员
周定山 莫市村村委副主任
蒋安平 解放村村委委员
张 勇 勤俭村村委副主任
王 军 白窑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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