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街道办事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片区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02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丰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17: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17:05:00 名  称: 泰丰街道办事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片区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8 17:05 来源:泰丰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潜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等示范片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连点成线、成片建设,逐步实现全街道垃圾分类全覆盖。按照《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和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各社区应设置一处大件垃圾暂存点。

1.有害垃圾投放。垃圾产生单位按照便利、安全、快捷的原则设置临时存放点,使用专门容器单独储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厨余垃圾投放。家庭厨余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等其他厨余垃圾,投入厨余垃圾容器。

3.可回收物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容器。

4.其它垃圾投放。上述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投入到其他垃圾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1.有害垃圾收集。社区要根据辖区内各场所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指导各场所合理布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确定收集频次,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

2.厨余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执行,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垃圾服务单位进行收集。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或委托相关企业收集。

3.可回收物收集。社区应设置可回收服务点,在公共区域设立明显的标识,公布回收电话,开展预约回收。每个小区、公共机构等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并建立可回收物收运台账。

4.其他垃圾收集。按照“日产日清”要求,由环卫部门收集。

5.大件垃圾收集。社区应设置大件垃圾集中存放点,在公共区域设立明显的标识,公布回收电话,及时联系城管部门收运。

、分类实施

(一)分类投放

1.投放操作

A.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

B、将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应采用可降解的餐厨垃圾专用袋进行“专袋投放”,投放前去除食品包装及餐具制品,并沥干水分,投放时避免二次污染。

C、将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D、鼓励社区居民将其他垃圾深入细分,将可回收物直接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购,或者投放至社区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倡导生活垃圾智慧分类投放,通过手机APP、二维码扫码等方式,建立居民实名制“绿色账户”,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

E、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类等大件垃圾必须预约回收点或回收企业上门收集。整体性较强的大件垃圾,不得随意拆卸。

F、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电风扇、电饭锅、烤箱、热水器、消毒柜、抽油烟机、大型音响等废旧家电应预约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回收。不得将废旧家电拆开投放,应整机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

G、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装修垃圾应在物业或社区指定地点集中暂存并预约专门收运单位统一收集。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堆放装修垃圾,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H、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每个社区应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至少两名,居民小区200户以下应配备至少一名督导员,居民小区200户以上配备至少2名督导员,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定时定点开展督导工作,认真履职并做好档案资料。

2.社区设施配置

A、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应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

B、宜根据服务户数,在居民单元或楼栋(一栋或几栋之间)设置固定分类收集点,按每50户、服务半径不超过70m的标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1个,配备垃圾收集容器1组(240升或120升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桶各1个);按每250户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的标准,配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240升垃圾桶1个);按每250户设置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的标准,

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240升垃圾桶或其他投放容器1-2)。因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点的,应在公共区域设立明显的标识,公布回收电话,开展预约回收。

C、宣传发动阶段可每月向居民免费发放一定数量的厨余垃圾专用袋,后期可结合“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或按月奖励等形式由居民自行换购。

D、垃圾分类容器应具有明晰的垃圾种类标识,便于居民识别投放。

E、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的社区应在固定时间段内,在单元或楼栋(一栋或几栋之间)等指定地点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于新型社区和新建小区可要求“既定时又定点”;对于老、旧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先做到“定点”投放,对“定时”可暂时不予要求。

3.单位设施设置

A、单位应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

B、公共机构应在公共区域如电梯口、大堂、服务大厅、教学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办公室内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等餐厨服务的场所应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洗手间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音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学校要在宿舍区选择合适位置统一设置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C、相关企业应在电梯口、大堂等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提供住宿的场所如酒店、旅社等应在客房内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经营场所在其销售、加工、库存等场所必须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和设置点应根据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来确定。提供餐厨服务的企业应在主要餐厨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D、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存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4.公共清扫区设施配置

A、城道路主干道路及人流量较大的支路或路段每间隔100-200米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B、次支道路及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快速路每间隔200-400米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C、商业街、步行街等繁华区每间隔50-100米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D、有条件的区域可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贮存点,暂存收集清扫作业过程中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5.农贸、生鲜市场(超市)设施配置

A、农贸、生鲜市场(超市)应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

B、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二)分类收集

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定类、定次、定向”清洁收集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1.收集作业

A、专门人员(物业保洁员、环卫清运工人等)在收集各产生源生活垃圾时应配备专门的分类转运容器及与分类收集容器对应的收集袋,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杜绝混装混运。

B、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储存场所,交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收运处理。

C、厨余垃圾以巡回收集直运为主,做到日产日清,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采用“车载桶装”的方式进行收集,收集过程中应保证无滴漏、无洒落。

D、其他垃圾通过电动(瓶)车、侧装或后装压缩收集车采用桶车对接的方式进行收集,在分类收集站(屋)等后续节点,由物业保洁员、环卫垃圾清运工人等专门人员进行干垃圾的二次分拣,进一步分选出可回收物

E、可回收物设置临时存储空间(暂存点)对不同种类可回收物进行收集;合理布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优化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F、在分类收集过程中应注意分类容器等设施的清理与维护,保证容器分类标志清晰,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G、厨余垃圾应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余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H、对于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模式的区域,宜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不影响该场所正常运作;专门人员(物业保洁员、环卫清运工人)收集作业时应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进行监督及指导,必要时应开袋检查,对没按规定分类或分类不准确的,应指导其按要求分类。

2.设施配置

A、逐步采用密闭低噪音、清洁环保的小型密闭车辆实施分类收集,淘汰人力板车和小型敞口机动收运车辆。

B、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屋),作为专门人员(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工)对“其他垃圾”进行二次分拣的场所,二次分拣时不应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C、设置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做好垃圾分类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分类运输

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到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应按照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定期分类运输。

2.餐厨垃圾以巡回收集直运方式为主,由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收集后直接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垃圾运输、处理过程的监管。

3.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后,按现行模式由密闭运输车辆采用集中转运为主、巡回直运为辅的方式实现分类运输。选择条件适宜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生活垃圾分选线,强化垃圾物流中端的减量和物资回收利用。

4.运输车辆应标示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装运,并定期检修,确保车况良好,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垃圾落地”、“跑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

5.转运站应保持干净整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和维护,应确保通风、降尘、除臭及隔音等设备稳定运行,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分类处理

1.有害垃圾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2.餐厨、厨余垃圾通过巡回直运方式进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其他垃圾按现行处理模式进入襄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在垃圾处理设施前端设置分拣设施,提高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回收率。

4.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

5.建设垃圾分拣回收中心,增设大件垃圾拆解、粉碎设施,逐步实施家电、家具、废旧衣物、金属和塑料饮料包装物等专项废物回收利用。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计划,专人负责管理本社区、小区等分类工作台账。各社区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出入口要设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及时公布更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各、社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辖区内所有场所垃圾分类容器和宣传牌要求全覆盖,无错误名称、颜色、图标,垃圾容器干净整洁。辖区内居民分类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分类参与率、准确率逐步提高。

1.分类实效。垃圾分类效果明显,单位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高,正确率高。规范单位和居民小区投放行为,鼓励单位和居民小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投放。

2.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社区、单位、居民小区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每项分类台账完整清晰,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日常工作记录、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及去向台账等。

3.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各社区对小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和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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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附件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和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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