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办事处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声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43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丰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7:34:2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5日 17:34:27 名  称: 泰丰办事处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0-11-25 17:34

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泰丰办事处已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目前,泰丰办事处不存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特此声明。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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