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4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丰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23日 11:25:00 文  号:泰办发〔2016〕5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11:28:34 名  称: 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6 11:28









泰办发〔2016〕50号


泰丰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处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结合全处实际,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潜江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六项措施>的通知》(潜普治办〔2015〕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尹 征 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子明 党委副书记

卢卫国 党委副书记

沈 慧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厚朗 党委委员、副主任

杨维维 党委委员、副主任

蔡 雄  党委委员

孙 桦  党委委员

成 员:彭 迪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万 微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郑承枝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杜少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曾凡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胡 坤  安监站站长

张伶俐 司法所所长

付明涛 派出所所长

龙光旭 财管所所长

杨士明 经管站站长

杨大云 人社中心主任

张启敏 国土所所长

褚振福 学区主任

杨华雄 规划一分局局长

周立军 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时前 食药所所长

赵 勇  卫生院院长

曾 明  水利站站长

刘章军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王军娥 林管站站长

肖云美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魏友洲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军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综治办,由卢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少华、张伶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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