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办发〔2016〕50号
泰丰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处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结合全处实际,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印发<潜江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六项措施>的通知》(潜普治办〔2015〕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尹 征 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子明 党委副书记
卢卫国 党委副书记
沈 慧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厚朗 党委委员、副主任
杨维维 党委委员、副主任
蔡 雄 党委委员
孙 桦 党委委员
成 员:彭 迪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万 微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郑承枝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杜少华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曾凡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干事
胡 坤 安监站站长
张伶俐 司法所所长
付明涛 派出所所长
龙光旭 财管所所长
杨士明 经管站站长
杨大云 人社中心主任
张启敏 国土所所长
褚振福 学区主任
杨华雄 规划一分局局长
周立军 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时前 食药所所长
赵 勇 卫生院院长
曾 明 水利站站长
刘章军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王军娥 林管站站长
肖云美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魏友洲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军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综治办,由卢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少华、张伶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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