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4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泰丰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22日 16:27: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2日 16:27:59 名  称: 关于成立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16:27

中共泰丰办事处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通知

 

各村居、处直单位和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培育文艺工作者的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文艺创作的组织化程度,着力建立文艺志愿者服务的长效机制,着力发挥文联组织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办事处决定成立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联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团结、动员全处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文联职能和任务

1.坚持潜江市文联职责,团结带领全处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学习党的文艺理论,使全处文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对团体会员进行组织、协调、联络、指导、服务,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创作积极性。

2.在办事处党委领导下,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作家、艺术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工作勤奋创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调查研究、文艺创作、理论研讨、书刊出版、文艺评奖、成果展示、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更好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引导文艺工作者遵守文艺界公约和职业道德,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4.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5.依法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6.通过团体会员加强全处文艺界的团结,加强同级文联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与各乡镇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谊和交流,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三、文联会员

1.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制定《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全处文学艺术界的集体、个人承认本会章程,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会员入会后,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及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3.会员可以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由团体会员推选的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代表团体会员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会员可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退会自由等权利。

四、文联组织机构

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1.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全委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和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邀产生。

2.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听取和审查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重要事项、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3.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视需要设副秘书长,还可视需要设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和聘请。

4.在代表大会、全委会闭会期间,由驻会领导班子主持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日常工作,领导文联机关和直属机构。对不称职的主席团成员、委员会委员,由产生的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主席团讨论决定,并由委员会下一次会议确认。

五、文联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原则

1.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经费来源为政府资助、主管部门拨款、社会捐赠及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赞助或其他合法收入。

2.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依法拥有、经营、使用、管理和处置团体资产。

3.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六、文联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参照《泰丰办事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执行。


 

附件1

泰丰办事处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名单

 

名誉主席:  

   席:  

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刘晓军

席:郑小旭

 

 

附件2

泰丰办事处

文学艺术界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名单

 

常务理事:   刘晓军   陈明明

   事:杨春艳 倪茂姣 彭家琼 陈雨琴 杨昌林  

郭丽君 魏良林子    吴新怡 侯应辉 袁厚凯

    高桂兰   杨连珍 李义平

卢进英 卢艾琼   杨道英 杨福芝 王义芝

关九萍 张丽明 段美姣 刘忠琼 吴引安 关贤芝

邱翠萍 汪运喜 陶美姣 杨义梅 王玲俐  

邓姣兰 孙维智 谢守峰 甘美娇 秦凤娇 马艮香

马则珍 盛子英 杨十桂 欧阳秀 李传琼  

廖喜姑   陈玉梅 余学锋   张启玉

陈永芳 蒋兴英 胡礼浩 陈文萍 赵慧霞 李淑珍

李美娥     王友珍 尹兴娥  

张远珍 杨华秀 姚云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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