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江市委泰丰街道工作委员会 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1年泰丰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街道各村(居),各部门,各办公室: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泰丰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潜江市委泰丰街道工作委员会 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9日 2021年10月9日
2021年泰丰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泰丰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创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途径和方法,提高选举工作质量,为全市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经验。
二、时间安排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要求,严格落实“五先五后”工作,扎实做好村(社区)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泰丰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12日开始,11月27日之前完成,11月16日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日,11月27日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日。
三、职数设置
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职数。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一般3至5人,社区“两委”成员一般5至9人。按照民主程序,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推行“三合一”模式,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提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换届后,村“两委”班子年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应符合就业年龄段要求,学历一般在大专以上,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新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应有1年以上党龄。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以上,努力使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四、任职条件
严把选人标准, 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一)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二)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乡村(社区)治理较差;
(三)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
(四)工作业绩不优,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工作绩效考核连续2年在街道排名靠后;
(五)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一)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受过刑事处罚;
(三)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
(四)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
(六)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
(七)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
(八)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九)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对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下党纪处分、受撤职以下政务处分的人员,能否推荐提名为候选人,由泰丰街道党工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一贯表现等因素,提出是否列为提名人选的初步意见,经全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提交市委研究决定。其中,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不得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提名,继续提名及平级转任的可根据实际情形确定。
五、党组织换届方法步骤
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格按照先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党组织换届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推荐阶段、考察审查阶段、选举阶段、总结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10月15日前)
1.按“五先五后”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村(社区)财务进行清理和审计,与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个别谈话,对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任期考核,开展民主评议,走访党员群众,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状况、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后备人选情况和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现任村“两委”成员和后备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提出成员调整方案和防范处置预案,把握换届工作主动权。
2.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详细的日程安排表,并向各村(社区)派驻不少于3人的换届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3.召开动员大会,培训骨干。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人员、驻村(社区)指导组、村(社区)党组织组织负责人和村(社区)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宣传换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阶段具体操作,熟悉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切实提高他们依法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公开栏、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省委、市委关于换届选举相关政策及要求,向党员群众发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必知道》,在全街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各村(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将换届选举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选举。
4.研究换届事项。各村(社区)在党工委和驻村(社区)工作组的指导下,召开会议,传达动员会议精神,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项。村(社区)党组织向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上报《关于村(社区)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同时将村(社区)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公示。党工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名义发布第一号公告: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5.进一步排查摸底。在前期开展“五先五后”工作基础上,党工委安排专班再次与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个别谈话,严肃换届纪律,走访党员群众,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现状及后备干部进行详细深入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村(社区)换届工作形势和动态,并向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汇报。
6.讨论推荐办法。在党工委和驻村(社区)工作组的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党工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确定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推选下一届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投票日期。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办法。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四号公告:公布本村(社区)正式党员名单。
(二)推荐阶段(10月16日-10月26日)
7.党员和群众推荐。在党工委和驻村(社区)工作组的指导下,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本村(社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党员推、群众推的办法,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报党工委审核后发布公告。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布党员推荐结果。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六号公告:公布群众推荐结果。
8.党工委推荐。党工委根据推荐情况及掌握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9.街道资格审查。党工委组织纪检、组织办、派出所、卫计、信访办、综治办、民政办(同时开具征信证明)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把好资格初审关。并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及初步审查把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10.市级比选和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分析研究研判情况,在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党工委推荐的基础上反复比选,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及统战(民宗)、财政(经管)、应急、信访、卫健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市委组织部提请召开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复审。
(三)审查考察阶段(11月1日-11月14日)
11.确定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村(社区)召开委员会议,根据党员群众、党工委推荐和市级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初步人选考察名单,上报党工委。党工委对推荐对象中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和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12.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制定考察方案,会同党工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准确地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缺点、不足,形成考察材料。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七号公告:公布考察预告。
13.提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市级召开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委组织部关于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1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召开支部(总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反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会后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预备人选名单。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八号公告:公布预备人选名单。
15.审核批复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向党工委呈报《关于村(社区)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党工委审核批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预备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四)选举阶段(11月15日-11日16日)
16.会前准备。会前组织预备人选作出四项承诺,并公示预备人员四项承诺书。会前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等会务工作。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九号公告:公布预备人员四项承诺书。
17.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是清点到会人数,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二是通过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三是审议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四是酝酿并通过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五是酝酿并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六是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作出“四项承诺”。七是投票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八是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九是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十是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十一是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18.宣布选举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向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党工委批复选举结果,张榜公布结果。
★以村(社区)党支部(总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第十号公告:公布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五)总结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0日)
19.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归档,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0.建章立制。党工委和驻村工作组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1.检查总结。党工委查看选举是否依规依章进行,党员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并向市委组织部呈报总结报告。
22.做好思想工作。党工委与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以及上一届退下来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心,做好思想工作。
23.做好工作交接。在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与上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搞好工作交接,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五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24.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党工委、驻村(社区)工作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六、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10月15日前)
安排部署、派出指导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社区)动员部署。学习传达上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利用广播、宣传栏、做好宣传动员。
调查摸底。开展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摸底调查,做好选情分析。
财务审计。组织财政、经管等部门对各村(居)民委员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公布审计报告。
制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村(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并推选。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村(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并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
★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发第一号公告:公布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村(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10月16日至10月22日)
确定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员和登记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员和登记办法,并对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员进行培训。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二号公告:公布投票选举日、登记时间和登记员名单。
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在投票选举日的2O日前,按村(居)民小组顺序在本村(社区)的显要位置和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三号公告:公布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村(居)民对公布的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如有异议,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公布处理结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发放选举证。
制定村(居)民代表推选办法并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居)民代表名额、比例、任职条件,制定推选办法。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按推选办法和分配名额推选新一届村(居)民代表;颁发代表证,确定村(居)民代表联系户。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四号公告:公布村(居)民代表名单。
第三阶段: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10月23日至11月16日)
准备并召开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结合实际研究、讨论、确定候选人资格条件及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职位、职数设置和候选人产生的方式、时间地点。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五号公告: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不宜提名为候选人的条件。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六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职位、职数设置和候选人产生的方式、时间、地点。
提名候选人。确定工作人员并培训;印制提名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召开预备会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过半数参加选举的村民釆取直接等额提名、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者社区工作者个人报名、十人以上联名提名或者社区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提名等方式产生,经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后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七号公告: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街道组织纪检、组织办、派出所、卫健办、信访办、综治办、民政办根据初步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按照每个职务差额2人的方式对未经党组织换届资格联审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及初步审査把关情况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及统战(民宗)、财政(经管)、应急、信访、卫健等部门对未经党组织换届资格联审的人员进行联审;按照差额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自动放弃正式候选人资格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张榜公布,缺额的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八号公告:公布放弃正式候选人资格人员名单和正式候选人名单。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九号公告:公布退出和增补选举委员会人员名单。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1月17日至11月29日)
候选人竞争演讲。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正式候选人演讲稿;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正式候选人进行演讲,并回答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提问。
选举前准备。制定投票办法、地点及方式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人员,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五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确定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并培训;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布置选举会场。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十号公告:公布投票时间、投票地点和投票方式。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十一号公告: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居民委员会采取户代表、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不允许委托投票,不发此公告)
正式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投票时,每位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凭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到验证发票处进行验证、领取选票,然后依次进入秘密写票处划票,亲自投入票箱;在唱票、计票环节审议表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在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或居民代表的监督下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发第十二号公告:公布当选人员名单。
工作移交。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指导组监督,上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将公章、办公设施、财务帐目、资料档案、集体资产、未完工作等移交给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第五阶段:建立下属组织和建章立制(11月30日至12月5日)
健全下属组织。讨论设立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一般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议事协商等下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增设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并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发第十三号公告:公布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小组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村(居)民小组长。
★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发第十四号公告:公布各村(居)民小组长人员名单。
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3-5人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由区镇街道纪检监察室聘任为村(社区)监察信息员。
★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发第十五号公告: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阶段:总结归档(12月6日至12月10日)
(一)资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归档。
(二)检查总结。街道党(工)委查看选举过程,总结选举工作经验,并向市民政局报送总结报告。
(三)开展工作。确定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目标,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
党工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所有班子成员参加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向每个村(社区)选派了不少于3人的工作指导组,各村(社区)工作指导组要随时掌握实情,出谋划策,积极发挥指导和沟通协调作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思考谋划,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本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纪检、宣传、综治、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工作沟通协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同时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对敏感和热点问题,严格把关,妥善处置,及时发布正面声音,特别对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做到网情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换届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
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坚持执行法规不变通、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积极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严肃换届纪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向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党员和换届工作人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严厉查处打击换届违纪违法行为。
(四)做好后续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同时,健全社区“大党委”、共青团、妇联、民兵连等组织,依法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根据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五年工作规划;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台账,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调整优化机制;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附件1
中共潜江市委泰丰街道工作委员会 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党工委决定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军华 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杨维维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张帮炎 人大常委会泰丰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晓明 党工委副书记
徐 翎 党工委副书记
刘昌勇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蔡 雄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孙 桦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杨 松 党工委委员
谭 怡 党工委委员
成 员:何 苗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雪芹 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马鑫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治亚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人武部副部长
胡 坤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汪 婧 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袁梦莹 纪工委副书记
王小兰 社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煜霖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齐海燕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晓军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 勇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肖启军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晓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桦、杨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一、换届工作综合协调及指导组
组 长:孙 桦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杨 松 党工委委员
成 员:何 苗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雪芹 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马鑫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汪 婧 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小兰 社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煜霖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协调、指导等综合工作,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具体指导村(社区)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二、换届工作信访维稳组
组 长:王晓明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张治亚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人武部副部长
肖启军 派出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环节信访维稳工作。
三、换届工作宣传报道组
组 长:谭 怡 党工委委员
成 员:齐海燕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信息。
四、换届纪律工作监督组
组 长:刘昌勇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袁梦莹 纪工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对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环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换届工作后勤保障组
组 长:谭 怡 党工委委员
成 员:刘晓军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 勇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车辆调度、后勤保障。
附件2
泰丰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指导组
村居 | 指导组组长 | 指导组成员 |
小南门社区 | 胡军华 | 何 苗(联络员) 宋 佳 范 强 |
太丰垸社区 | 杨维维 | 尤飞飞(联络员) 朱振芳 肖启军 |
勤俭村 | 张帮炎 | 胡 坤(联络员) 赵 峰 杨华雄 |
解放村 | 王晓明 | 张治亚(联络员) 丁元海 罗新平 龙光旭 |
南荷社区 | 徐 翎 | 黄雪芹(联络员) 薛梦迪 周立军 |
洪庙村 | 刘昌勇 | 吴 勇(联络员) 彭红兵 汪小平 王 鹏 |
葛柘村 | 蔡 雄 | 马 源(联络员) 漆艾迪 刘 敏 刘章军 |
白窑村 | 蔡 雄 | 曾 明(联络员) 曾凡霞 陶莘文 肖云美 |
青龙沟社区 | 孙 桦 | 汪 婧(联络员) 袁梦莹 吴 优 杨祖尧 |
莫市社区 | 杨 松 | 王 琴(联络员) 王诗洋 王 坤 |
蔡湖社区 | 杨 松 | 马鑫星(联络员) 郑明艳 魏友洲 |
护城村 | 谭 怡 | 刘晓军(联络员) 简正敏 胡德刚 |
黄垸村 | 陈 卓 | 代彩良(联络员) 王明琪 杨士明 |
园艺社区 | 刘 明 | 王小兰(联络员) 杨 龙 刘 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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