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丰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79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潜江市泰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16:25:00 文  号:泰办发〔2022〕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16:25:00 名  称: 关于印发《泰丰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6 16:25 来源:潜江市泰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泰丰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潜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文〔202123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四新”泰丰提供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绿色化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街道、村(社区)二级联动,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全域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

——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

——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以增强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解决林业生态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绿色富民惠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林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确保林长制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底,全街道森林覆盖率年增长值为0.02%以上,森林蓄积量年增长2.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内。到2035年,全街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街道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森林生态效益更加显现、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高。

四、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街道级总林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总林长由街道主任担任,林长由其他党工委同志担任。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比照街道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街道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一)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街道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三)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村(社区)按林长制要求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五)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六)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的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并设置林长制工作的监管员、护林员。

六、重点任务

(一)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依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态空间,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汉南河、城南河、城东河、县河等重点水系生态修复。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美丽家园,促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落实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护林员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护林员作用,建立“林长+护林员”责任体系,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街道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林长制会议制度,落实会议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方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总林长挂帅抓、副总亲自抓、林长具体抓、各村(社区)林长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合理统筹整合省财政和市财政森林等资源管护资金,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街道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交通路口、河渠等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保护发展目标、管理部门(单位)、监管员、护林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公布林长制工作内容和进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街道人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街道建设。

(五)建立网格管理。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社区)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等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两级林长为层级,形成“市级考核评价街道级、街道级考核评价村级”的两级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街道、村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真正实现林业管理源头重视和长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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