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02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王场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1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1日 09:00:00 名  称: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09:00 来源:王场镇政府

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

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2021年12月14日,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正式启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实际,全优待证申领工作本着“分类指导、稳妥推进”原则,采取分阶段上门服务、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展开现就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及申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采集及申领对象时间安排

(一)重点优抚对象

2月下旬至4月中旬先期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伤残军人、参战参试、在乡复员老军人、带病回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编制内的退役军人

4月中旬至5月中旬重点对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编制内的退役军人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三)其他退役军人

   5月中旬至6月底对全市其他退役军人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7月份重点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受理优待证申领工作。

  (五)及时查漏补缺

  集中申领工作基本完成后,8月份,对个别前期未及时申领或者未通过核实、初审、审核的,以及档案信息不全无法申领等重点对象和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应领尽领。

  二、优待证建档立卡采集程序

    (一)采集内容及所需材料

1.退役军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300DPI.大小为20K-50K):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或其他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若退役证件丢失或真伪存在疑义,需同时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优待抚恤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 (宽) *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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