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经济社会正常运行,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挥“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们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严格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强化管控,严防境外输入。对来潜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其中五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其他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一律纳入社区(村组)防控体系。
多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不具备设置发热门诊的村卫生室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进行信息登记,与卫生院信息畅通,引导患者到我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确保发热患者不遗漏。
我院按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和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所有就诊患者体温必测,健康码必验,可疑接触史必问,规范落实“双分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所有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送检,并按规定迅速报告、隔离、协助转运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确保发热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入门体温的“哨点”作用。单位要坚持做好职工、学生、看护对象的健康管理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报属地社区(村)或卫生院,并配合社区(村)积极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公共场所要严格实施扫码、验码和测量体温等措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尽快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立即上报属地社区,并配合社区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
加强监测,避免病例输出不麻痹 加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力度,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能检尽检,血常规、胸片检查等。离鄂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
压实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固成效,克服麻痹思想。有些同志在此期间认为疫情得到控制,有麻痹大意思想,我院再次培训并宣传相关疫情动态,一定要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克服戒骄戒躁心理,随时准备着。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挥“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哨点”性质和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明确责任,巩固防控成效,确保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院内感染防控工作
医务人员在进行治疗及护理操作过程中严格手卫生,务必做到两前三后,在污染区工作的工作人员达到二级防护,在普通科室和病区工作的工作人员做到标准防护。在清洁区、休息区应佩戴好外科口罩,严格手卫生,分次进餐。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密闭运送;所用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外标识明确。对于留观病区、留观病房、发热门诊及隔离病房的生活垃圾当感染性废物进行处理,感染性废物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运送,袋上标注“新冠”,并在交接时往黄色医疗垃圾袋外喷洒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再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
对医疗废水必须按要求处置,在未建立污水处理站前,院内四个化粪池每天定时投放有效氯20-50mg/L的含氯消毒剂,发热门诊一天3次,普通病区一天2次,并做好记录,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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