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口镇关于同意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4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研究审核,同意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4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新桥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熊阳路西,西至卫生院,南至美景酒店,北至芈蛋禽业有限公司 ,辖区共计453 户,总人口1721人。
2.新桥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潜熊路西,西至熊阳路东,南至继红路西,北至华山水厂,辖区共计298户,总人口1132人。
3.新桥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赵脑小区,西至潜熊路东,南至向阳路北,北至公路养护段,辖区共计447户,总人口1698人。
4.新桥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华联市场,西至潜熊路东,南至继红路北,北至向阳路南,辖区共计348户,总人口1399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潜江市熊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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