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口镇关于同意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4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研究审核,同意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4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沿河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共享菜园,西至熊老路东,南至旺隆客栈,北至继红路南,辖区共计433户,总人口1861人。
2.沿河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熊老路西,西至商业城,南至江南汽修厂,北至继红路南,辖区共计372户,总人口1599人。
3.沿河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红军街,西至 步行街,南至红军团部,北至继红路南,辖区共计119户,总人口511人。
4.沿河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步行街,西至 熊口水厂,南至红军团部,北至熊口桥,辖区共计119户,总人口544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潜江市熊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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