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口镇对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
谋利活动加强监督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全省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情况加强监督的工作提示》、《中共潜江市委关于成立100周年潜江市庆祝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潜文[2021]10号)和市纪委《关于对全市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加强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的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镇纪委职能职责,现就做好全镇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监督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党委书记全面统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迎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各村居、各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依法履职。镇纪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重视事前预防。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范各村居各单位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进行事前提醒事前备案。二是督促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借庆祝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和营销;违法违规制售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品,销售“特供”“专供”产品等行为;违规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等活动。三是督促各村居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坚决防范以庆祝为名进行各类献礼活动,坚决纠治庆祝活动过程中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三、坚持全程监督执纪。一是充分发挥“廉政岗哨”作用,落实同级监督、上下监督、专项监督,努力营造全镇各项活动欢乐清廉有序的活动氛围。二是多点发力,全线突破。以明察暗访、群众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线索,严肃处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为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保障。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将有价值的线索及时上报。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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