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熊口镇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现将《熊口镇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熊口镇委办公室 熊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熊口镇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及《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1)》和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主动利用秸秆,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源头防控、以禁促用”、“综合施策、以用促禁”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实现境内无露天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确保全镇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秸秆还田率达到83%以上,其他综合利用率达到17%左右。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29日至5月8日,9月9日至9月12日)。
拟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基层。迅速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督查组和巡查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至5月10日,9月16日至9月30日)。
充分利用市级新闻媒体的宣传与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反面典型,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及参与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镇农办落实三辆宣传车,加强宣传宣教工作,重点加强襄岳线、运拖路等重点区域;教育学区负责在辖区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要禁烧”活动;各村要在交通要道与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3条、张贴小标语100条,按户发放《公开信》,确保横幅进村、标语到组、门神入户。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教育100%,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改变传统生产方式。
(三)督查巡查阶段(5月13日至6月10日,9月17日至11月20日)。
镇级成立督查组和巡查组,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督查组负责对各总支、各村及镇直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巡查组在禁烧期间开展昼夜巡回检查,及时将发现的情况通知相关村,现场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并上报巡查发现火点情况。镇禁烧办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微信群,执行一天一微信通报,一周一书面通报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互动,适时掌握省、市无人机及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和通报动态。各村必须按区域成立专班,组织巡逻队,制定指挥作战图,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坚决杜绝出现火点、焚烧黑斑等现象。
(四)总结考核阶段(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
各巡查组、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并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将夏季及秋季总结情况报镇禁烧办。镇禁烧办对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夏华华同志负责全面调度,蒋代明、田成威、高聪同志负责全面巡查及问题处置,农机服务中心负责下田作业农机具的监管监控,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驻村单位负督办监管处置责任。各村必须落实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所有干部包田块的分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推广综合利用。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核心是建立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和推进秸秆粉碎还田。重点是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培育多层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推动产业发展。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拓宽综合利用渠道,严禁将秸秆丢弃入水体,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镇农办要积极鼓励培育多层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建设一批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点;镇农机站要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一律禁止下田作业。
(三)开展行政执法。市政府已明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由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群防群治,交通、水利、林业、电力、水产、农机等部门要认真履职,依法处理因焚烧秸秆所产生的违反相关部门行政法规的行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控能力建设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污染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500-2000元罚款。熊口派出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对“第一把火”的事件和人员,分片区抓反面典型,坚决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考核结账。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各村年底工作考核,严格奖惩结账。各辖区内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的:一是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被镇巡查组发现一处火点或黑斑扣绩效工资的1%,被市巡查组发现的扣5%,被国家、省发现并通报的扣10%;二是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追究各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单位负责人责任,对发现火点或累计黑斑面积5㎡以上,被镇巡查组发现一次书面通报批评,并责令责任人书面作出检讨,连续发现二次镇纪委给予约谈,三次及以上诫勉谈话,直至免职;被市巡查组发现通报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以上严重警告,直至免职;被中央、省通报一次给予严重警告,二次免职;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1.熊口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熊口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包村驻点任务表
附件1:
熊口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为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经镇委、镇政府同意,成立熊口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夏华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蒋代明 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张 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熊 焘 党委委员
徐 瑶 党委委员
田成威 党委委员
高 聪 党委委员
严志超 副镇长
何克新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张黎明 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莲市总支书记
徐珊珊 社会事务发展办主任、扶贫办主任、马场总支书记
张晓磊 机关总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孙桥总支书记
田 勇 派出所所长
向 华 财管所所长
黄博石 教育学区主任
胡家忠 供电所所长
李后荣 林业工作站站长
赵改良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 毅 熊口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陈 露 中沙河流域水利管理站站长
徐安兰 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伍艮春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毛爱国 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敏、刘志豪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附件2:
熊口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包村驻点任务表
村 名 | 督查人员 | 巡查人员 | 第一责任人 | 镇直单位 | 机关干部 |
公 议 村 | (莲市片) |
| 姜 国 | 农机服务中心 中银富登 | 胡阿园 兰 俊 |
青 年 村 | 倪达科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张 迎 焦雪迎 | ||
阳 场 村 | 何楚才 |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 黄其山 唐琴琴 | ||
河 东 村 | 袁生国 | 供销社 | 邓绍庆 黄金金 | ||
中务垸村 | 何协峰 | 司法所 | 高 聪 漆良羽 | ||
洪 庄 村 | 蔡治金 | 文化服务中心 | 谢雅莉 | ||
莲 市 村 | 肖典军 | 税务分局 | 张振成 黄元一 | ||
白果树村 | 吴家全 | 中沙河流域水利管理站 | 熊 焘 马志杰 | ||
夏 桥 村 | 王和云 | 林业工作站 | 刘志豪 吴文超 | ||
十 屯 村 | 郑家海 | 派出所 | 张黎明 | ||
李 场 村 | (孙桥片) 高 聪 徐 瑶 | 张晓磊 | 徐宗泽 |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池 扬 |
吴家垸村 | 宿志强 | 财管所 | 张 敏 | ||
石 杨 村 | 蒋代美 | 农行 | 徐 瑶 刘 洋 | ||
孙 桥 村 | 漆良卫 | 经管站 水产站 | 马婉蓉 涂雪晴 | ||
剅 湾 村 | 漆世康 | 交通分局 | 张成龙 | ||
瞄 场 村 | 柴志盛 | 国土所 | 王 卿 薛治理 | ||
赵 脑 村 | 赵常洪 | 供电营业所 | 蒋代明 张晓磊 | ||
马 场 村 | (马场片) 田成威 严志超 | 徐珊珊 | 张修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王捷瑶 |
郭 湾 村 | 郭 勇 | 农村商业银行 | 田成威 何孟珊 | ||
庆 丰 村 | 孙德林 | 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组 | 李思琴 | ||
新 林 村 | 何治武 | 卫生院 | 严志超 郝 雨 | ||
贡 士 村 | 何平春 | 教育学区 | 何克新 | ||
新 沟 村 | 黄发勤 |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夏华华 杨永建 | ||
熊 口 村 | 陈裕祥 | 邮政分局 | 徐珊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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