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熊口镇禁鞭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19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10:17:5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10:17:53 名  称: 关于在熊口镇禁鞭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10:17 来源:熊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熊口镇禁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维护市域良好人居环境,根据《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赵脑小区,南至运拖路旺隆客栈,西至东干渠,北至熊胜河。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在禁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

三、任何人不得干扰禁鞭执法行为。凡阻碍、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全镇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监督禁鞭工作。举报电话:0728-6631339。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潜江市熊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