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口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98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17:1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17:10:00 名  称: 熊口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6 17:10 来源:熊口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按照《2023年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鄂分类办〔2023〕4号)和《2023年潜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潜分类办〔2023〕1号)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努力实现部署要求,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镇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每一个季度为一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做到分批有序的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2023年年底实现镇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熊口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社区和村居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镇社区和村居,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镇、社区、学校的协调,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根据我镇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社区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我镇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收集方式,由镇城建办办公室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环卫所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体系。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镇、社区、村居”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和村居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1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和村居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社区和村居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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