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禁鞭区域、指定燃放区域公布→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80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17:1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17:15:00 名  称: 潜江禁鞭区域、指定燃放区域公布→

发布日期:2024-12-31 17:15 来源:熊口镇人民政府

潜江市公安局关于在重点时段禁鞭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根据《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域禁鞭区域:园林、泰丰、杨市、泽口、周矶街道和周矶管理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部分禁鞭区域: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除挖断岗村、舒家沟村、兰家岗村、青龙村之外的区域;王场镇除汉江外滩的吕垸村、熊咀村、聂滩村、张新场村、河堤村、杨湖村、永进村、代河村之外的区域;竹根滩镇城东物流专用公路与城区接壤区域(竹根滩镇三江村、万滩村、潜河村、潭口村、泗河村、彭洲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区域外的全市其他区、镇、街道办事处的集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指定燃放区域:为满足广大市民群众欢度传统佳节的美好愿望,特指定奥体路西延地段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附后)。广大市民群众可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特定时间段在指定集中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特别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在禁鞭区域要自觉遵守规定,不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公安、应急、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段管控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燃放、销售行为。

欢迎全市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和监督禁鞭工作。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积极向市禁鞭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110)。



附:

来源:潜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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