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62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17:23:0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17:23:02 名  称: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2 17:23 来源:熊口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熊口镇《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930

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的迅速控制和稳妥处理,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夏华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洪少刚   党委副书记

        张晓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珊珊   党委委员                   

: 田  勇   熊口派出所所长

           熊口财管所所长

        黄博石   熊口教育学区主任

        郭险峰   熊口卫生院院长

        胡阿园   熊口工业办公室主任

        邓劲松   熊口税务分局副局长

        许学军   熊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丁琼芳   熊口华联大市场经理    

        王修忠   熊口升曌商业城经理

        漆诗卉   熊口人社中心主任

           熊口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服务中心。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进程监督、检查监督、处罚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权限,并将处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服务中心,由漆诗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协调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而导致的信访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迅速交办,积极协调跟踪督办,防止发生赴市、、进京集体上访

四、现场应急程序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于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项目名称、人数、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三)启动预案后的主要工作

1.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指令各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3.稳定现场农民工情绪。

4.迅速理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情况,通知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到达现场。

5.调查核对欠薪现象及责任单位和人员。

(四)应急现场处置的优先原则

1.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稳定和控制事件状态,尽量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

3.保护国家基础设施。

4.保护公私财产和环境。

5.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6.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后期处置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查处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并依法对责任用人项目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坚决给予处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纠纷升级,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实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居)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村主要领导、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工作小组成员及村各相关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二)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农民工欠薪底细。深入调查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摸清各单位及工程在建所有建筑单位用工情况,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落实情况。

(三)合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工程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财所积极支持配合清欠工作的开展,加强协调沟通,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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