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口镇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部署情况汇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96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16:57:4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16:57:42 名  称: 熊口镇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部署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2-06-09 16:57 来源:潜江市熊口镇人民政府


熊口镇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

部署情况汇报

按照《潜江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对我镇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排查整治,现将工作部署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件发生后,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召集各村居、镇直单位于5.1日下午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应急会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华华同志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各村(社区)及相关镇直单位要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排查力度,确定整改方案,及时清零销号。

二、排查范围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226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2212月31日)。各村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226月30日)。各村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2022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台账建立。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2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村庄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2022年5月1日

附件:熊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包村驻点任务表

附件:

熊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包村驻点任务表

督查人员

巡查人员

第一责任人

镇直单位

机关干部

(莲市片)
田成威

吴希煜
殷书梅


谢雅莉

农机服务中心中银富登

倪达科

市场监督管理所

焦雪迎

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胡阿园张云宇

袁生国

供销社

黄金金

中务垸村

何协峰

司法所

唐琴琴漆良羽

蔡治金

文化服务中心

谢雅莉

肖典军

水产站

田成威黄元一

白果树村

吴家全

中沙河流域水利管理站

吴希煜涂雪晴

王和云

林业工作站

殷书梅刘志豪   

郑家海

派出所

(孙桥片)

洪少刚

张晓磊

李思琴

徐宗泽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马志杰

吴家垸村

宿志强

财管所

蒋代美

农行

漆良卫

经管站

李思琴

漆世康

交通分局

张成龙

漆贤波

国土所

郑小璇

赵常洪

供电营业所

张晓磊黄紫薇

廖李盛


杨永建

(马场片)

樊文伟

徐珊珊

吴文超

张修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樊文伟王捷瑶

农村商业银行

何孟珊

李良云

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组

徐珊珊马婉蓉

卫生院

洪少刚

何平春

教育学区

何克新黄宇豪

黄发勤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夏华华张黎明

陈裕祥

邮政分局

吴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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