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查处不实举报》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7958 主题分类: 监察 发布机构: 潜江市熊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5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5日 09:00:00 名  称: 关于落实《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查处不实举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5 09:00

  

关于落实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查处

不实举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具体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纪委下发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简称“两个《工作办法》”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的安排,我镇结合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查处不实举报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查找我镇在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查处不实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具体标准和工作程序,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敢作敢为、锐意进取,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着力营造“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让干部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澄清保护制度。按照两个《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镇严格按照《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党员干部,一律给予澄清正名。

(二)加强内外沟通联络。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信访举报工作台账,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加强沟通协作,清理复核被反映党员干部有关问题,共同做好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全面了解各地各单位澄清正名情况,及时分析研判

(三)及时收集汇总典型案例。定期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在查处诬告陷害问题和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典型案例,镇纪委及时做好汇总工作,适时作出情况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党组织要把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把贯彻落实省委《两个办法与《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把两个办法的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努力营造匡扶正气、激励担当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问题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自觉查找本单位在落实“澄清保护一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明确整改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真抓实改按期整改到位。

(三)确保工作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盯住不放,持续整改。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对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执行或者不按规定执行的,按照责任追究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该追责的追责,该处理的处理,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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