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紫月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紫月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9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四组,西至章华中路,南至四支渠,北至紫月路,辖区共计151户,总人口593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章华南路,西至三支渠,南至紫月路,北至兴盛路,辖区共计185户,总人口792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南河,西至一组,南至四支渠,北至铁路线,辖区共计97户,总人口442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章华南路,西至六组,南至紫月路,北至华月路,辖区共计606户,总人口1219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二组,西至紫光大道,南至铁路,北至兴盛路,辖区共计135户,总人口496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八组,西至十组,南至四支渠,北至三支渠,辖区共计107户,总人口426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一组,西至草莓基地,南至高速公路,北至七组,辖区共计61户,总人口283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十五斗渠,西至紫光路,南至高速公路,北与六组相连,辖区共计96户,总人口432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章华南路,西至二组,南至华月路,北至兴盛路,辖区共计132户,总人口253人。
附件:园林街道紫月社区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示意图
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2026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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