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拟定于2021年4月27日开始,对辖区开展一次全面的“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保证安全检查取得实质成效,消除辖区安全隐患,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被检单位各项安全制度是否齐全;
2、是否制定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演练;
3、节假日和重点时期的值班巡查记录;
4、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5、巡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实行销号制度;
6、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7、建筑工地与危房情况;
8、电力设施情况;
9、油气管线情况;
10、其它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二、检查方式
根据《园林办事处党政同责实施办法》以及工作分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辖行业开展全面检查,各社区(村)要对所管辖区开展全面检查,街道安监办在检查过程中将会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采取听取被检单位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的方法进行。
三、检查时间
2021年4月27日-2021年4月29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社区(村)根据工作实际调度人员、确定时间、迅速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其单位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驻点干部要下沉到所驻村居进行工作督办。
2、各村居按照检查要求,迅速开展“五一”前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要求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整改隐患。
3、各单位要建立隐患登记及整改清单,及时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附现场检查工作图片),交处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并进行通报。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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