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的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7152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司法 发布机构: 园林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16:09:2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16:09:22 名  称: 园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6:09 来源:潜江市园林办事处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 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法办发〔2019〕16 号)、《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园林街道实际,现就园林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各社区(村)、处直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为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园林办事处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及时安排和督促,积极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在学习强国APP竞学等方式,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及时研判,推进法治建设落地生根。街道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讨在法治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查漏、及时纠正。

2.推进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情况。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将集体讨论的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论证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推动风险评估程序化、规范化。健全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市对区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做好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报备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每年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2021年6月30日下午在潜江市东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街道政法办、工业办、司法所、派出所、禁毒社区等部门围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职工保险等各项法律法规展开,重点围绕企业经营中所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交流,认真解答了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惑,征求企业在服务保障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企业代表对潜江市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企业,开展企业合同审核、工人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活动、推广“主动式”“店小二”式法律服务给予高度评价,也更加坚定了企业扎根潜江,不断壮大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企业和职工们自我保护、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4.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不断落实“三项制度”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通过建立以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专栏为主的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是在容易发生争议的执法环节、执法场所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既提高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又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暴力抗法情况的发生。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明显下降。五是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街道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和查询执法流程,及时知晓执法事项的办理环节、进度和结果。

5.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园林街道各单位在抓实抓好本社区(村)、本部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同时,结合工作职能不断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每年组织召开普法二级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等,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建立健全党组织学法档案,落实党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把述法、考法作为领导干部考评、任职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街道开展了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针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和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的排查调处工作。街道共有31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两委班子任调委会成员,目前14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每个村居,调解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截至目前共摸排矛盾纠纷270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55件,其中较大矛盾纠纷31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法治政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于个别居民提出行政复诉应诉工作,街道积极应对主动出击,促进居民依法理性、理智的对待行政复议,妥善处理化解矛盾。

6.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成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专班,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自查清理,上报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出具清单、取消清单,减轻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避免了过去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

7.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情况。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聘请法律顾问3人,主要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颁布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就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或者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园林现有公共法律顾问9人分布于31个社区(村),每个社区(村)3至4名公共法律服务顾问,主要负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村务法律体检及相关法律咨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干部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许多机关干部,特别是老干部,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已经养成一定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传统与不断更新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度、范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2.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承担行政执法工作受制于委托执法的依据缺失,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不足,难以适应执法管的需要。执法证申领人数较多,懂得法律策,又通晓岗位业务知识的人缺乏,真正能上场的执法人员屈指可数

3.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高。街道在业态升级,以及南京路风貌整治和各社区拆除违建过程中,矛盾纠纷较多,需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针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园林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园林街道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及时反馈解决群众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做到异常情况早知道,组织带头人员早知道,发生信访稳定苗头早处置,确保社会稳定五是加强法律的宣传,提升市民的法律综合素质。

同时建议两点:一是希望委依法治办能多组织对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步提升专业队伍人员的法治素养。二是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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