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内容 | 推进 时限 | 备注 |
1 | 1、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摸排管控、重点场所巡查、应急预案完善、留观点启用;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爱卫、“干干净净过春节”等活动; 3、计生:做好新增特扶家庭、奖扶家庭申报工作; 4、民政: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摸底工作。 | 元月 | |
2 | 1、疫情防控:返乡人员摸排、健康监测、重点场所巡查及台账管理;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初步确定符合打造样板点社区(村); 3、计生:春节前走访慰问特扶家庭; 4、民政: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低保户等; 5、扶贫: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走访慰问贫困户。 | 2月 | |
3 | 1、疫情防控:抽查督办楼栋长履职情况、留观点关闭;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制定打造样板点标准、任务、措施及推进时间表等,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3、计生:配合市卫健委入户开展新增奖扶、特扶家庭资格核查; 4、民政:日常新增低保户、临时救助核查办理等工作; 5、扶贫:组织做好对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 6、劳动保障:做好对光明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跟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 3月 | |
4 | 1、疫情防控:巩固各社区(村)四级防控网络,并开展第三方调查,做好非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准备工作;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对照任务清单,通过样板点示范,全面启动各社区(村)及小区的打造工作; 3、计生:做好年老父母独生子女奖励、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申报工作; 4、扶贫: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5、民政:推进乡级界限勘定工作。 | 4月 | |
5 | 1、疫情防控:巩固各社区(村)四级防控网络;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对照标准,通过样板点示范,重点打造5个社区(村)的样板工作(含小区); 3、扶贫:做好8个社区(村)扶贫资料整理归档; 4、劳动保障:启动紫月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 | 5月 | |
6 | 1、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通过拉练及现场交流等活动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月底开展交叉检查。进行评比排名,做好入户问卷准备工作; 2、计生:走访及发放特殊家庭端午物资; 3、教育:做好中、高考维稳保障工作; 4、民政:开展志愿服务创新试点工作。 | 6月 | |
7 | 1、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督办社区(村)、小区样板点打造工作; 2、计生:做好无业居民或个体工商户14周岁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家庭户意外保险工作; 3、民政: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配合各局办做好工农村公益性公墓前期准备工作。 | 7月 | |
8 | 1、疫情防控:做好对重点场所常态化巡查工作;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对照任务清单,通过样板点示范,做好对另外5个社区(村)的打造工作; 3、计生:做好日常村居平台应用、反馈、信息采集修改统计; | 8月 | |
9 | 1、疫情防控:发挥“四级”网络作用,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做好园林各中小学开学疫情防控工作;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开展季度交叉检查评比排名活动; 3、劳动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保宣传工作; 4、计生:做好计生协金秋助学金申报、农村独女户考一本补贴申报工作。 | 9月 | |
10 | 1、疫情防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国庆长假防控宣传;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召开现场会加强对小区样板打造的整改完善; 3、民政:做好社区(村)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 10月 | |
11 | 1、疫情防控:做好应急预案完善等相关工作;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做好创文现场考评及入户测评工作; 3、计生:走访及发放特殊家庭中秋物资; 4、民政:做好日常性低保、临时救助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 11月 | |
12 | 1、疫情防控:加强重点人群登记摸排、重点场所巡查管控等工作; 2、创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完善、巩固样板点,开展年度检查评比活动; 3、民政: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摸底工作,社区居(村)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4、劳动保障:“两保”征收结账煞尾工作; 5、计生: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新增农村一子或二女奖扶工作。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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