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办事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5 00:00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本地、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公开范围如下: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7、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公开形式:政府网站56条,电子显示屏211条、公开栏324条。

(二)本地、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一是公开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处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居民对本处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工作措施

(一)配齐队伍。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刘清平任组长,党政综合办陈希洋任副组长,并由综合办、综治办、民政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处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网页、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居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三)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村居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居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