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办事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扶贫攻坚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典型案件、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但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坚决暂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整治重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通过多头、重复、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
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
4、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
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5、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
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
7、扶贫领域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开展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各村居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对扶贫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2、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各村居纪检委员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以权谋私,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3、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严格、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以及借机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报送、不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三)开展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等问题。
2、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图形式、走过场,搞花架子等问题。
3、项目安排缺乏论证,不科学、不切实际等问题。
4、扶贫项目资金整合不力,没有做到应整尽整等问题。
5、制定政策缺乏调查研究,不接地气,缺乏操作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问题。
6、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问题。
7、扶贫领域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1月起至2018年6月。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严格规范线索管理(2018年1月前,每月梳理一次)。处纪委将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件登记,建立台账。清“积案”,对2 0 1 6年以来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大起底”,11月25日前,处纪委完成一轮梳理排查工作;扩“案源”,处纪委将设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在各村居进行粘贴公示,并保持专线电话每天24小时畅通,全天候接受举报投诉。
(二)加大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力度(2018年6月前,每月督办一次)。针对筛选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以及“大数据”比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查实的问题线索,处纪委及专班要认真核查,确保条条建台账、条条有结论;对“三类重点人员”问题线索,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上级交办、反映具体、危害严重、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实行处纪委“挂牌督办”,督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三)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部门履职尽责(2018年6月前,每三个月一次)。处扶贫、民政、教育、卫生、人社等相关涉及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内容,开展“回头看’’,在本系统内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自查,及时堵塞漏洞,各尽其责,履职尽责。
(四)严格考核结账(2018年6月前,每季度考核一次)。处扶贫办修改完善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或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一律由处纪委进行严肃问责。
(六)严肃执纪问责(2018年6月前,持续开展)。处纪委将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同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处纪委领导下进行。处纪委成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指导、决策、调度、督办,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指导下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纪委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报送、总结宣传等工作。园林财政局、处民政办、园林卫生院、园林教育分局、处扶贫办等相关职能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专班,层层强责任,层层抓落实,并于10月30日前将落实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小结和工作计划。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处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纪检委员要发挥“探头”作用,督促本单位加强职责范围内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多举措、多形式宣传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及纪律要求,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满意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要加大正反典型通报力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起到震慑作用;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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