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潜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潜政办发[2019]24号),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提升全民公共环境责任意识,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根据《潜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生活垃圾构成特点,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两类;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农贸市场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单独分类。
(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利用广
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居民会议,发放宣传册及组织各种主题活动的方式,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基本方式方法,对居民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使所有居民在思想上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知,在行动上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局面。
(三)合理配置垃圾箱。各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点,城市社区在垃圾投放点分别设置有害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厨余垃圾箱、其他垃圾箱;农村社区在垃圾投放点分别设置可回收垃圾箱、有害物垃圾箱、易腐垃圾箱、其他垃圾箱。
(四)规范居民垃圾分类行为。
通过教育引导,使居民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让所有居民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活动,在垃圾分类集并现场检查指导居民准确分类,合理投放垃圾。
(五)加强与垃圾清运处置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清运分类后的垃圾。
三、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全处辖区。包括办事处机关、处直各单位、各社区(村)、辖区各工业企业、学校、医院(卫生室)、农贸市场、大小超市、商业门店、宾馆、餐饮企业、居民小区及辖区其他单位。
(二)实施步骤。
1、试点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首先在园林办事处机关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2、推广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总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试点经验,在办事处辖区推广,处直各单位、社区(村)、学校、医院(卫生室)、园区各企业要实行垃圾分类全覆盖,同时各社区(村)选择一个居民小区作为垃圾分类全面推进试点。
3、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办事处辖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4、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垃圾分类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林办事处成立生活垃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全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克云
常务副组长:周书举
副 组 长:郭应刚 曾慧君 刘华林 廖广成
刘 军 何永刚 朱万华 郑 莉
张春林 蔡 芳 皮传建 吴俊龙
陈 明 陈希洋 刘昌勇 邹昆明
龚鉴文 刘晓云 廖广成
成 员:周义军 王梅芳 龚远兵 徐洪波
陈 军 郭刚涛 陈传龙 龚红艳
赵虎成 刘应虎 王代平 薛志国
周六生 雷达奎 肖启华 罗庆富
吴昌安 刘永新 廖生才 袁生斌
朱芳琴 徐忠桥 易昌雄 李焕森
刘小华 杨小玉 翟 荣 杨春梅
王 彬 张家忠 王小平 王荣刚
郭家兵 徐洪波 孙 鹏 雷 勇
柳保银 汪晓斌 刘红兵 金为标
孙 凡 周 峻 郭刚涛 陈传龙
陈 军 何雄春 邓天荣 罗尚梅
候凡圣 徐启才 熊落义 张 皓
各社区(村)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单位、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培训。
2020年1月、2021年1月,举办两期社区工作人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培训,每个单位相应按实施步骤举办居民垃圾分类培训,使办事处辖区所有干部、群众都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方法。
(三)完善工作机制。
1、落实属地责任。各社区(村)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园林工业园由处经发局负责)。
2、完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优势,社区工作人员和网管理员要深入居民家中和垃圾集并点,监督指导垃圾分类全过程的工作,确保指导员在岗检查、指导居民垃圾分类,确保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3、强化激励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村)、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 评比及“绿色帐户”积分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分类工作的热情。
4、健全考核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办事处将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社区)取消评先表模资格,对成绩显著的单位(社区)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四)加强经费保障。及时拨付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资金。研究落实垃圾分类指导员误工费标准并及时拨付,研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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