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全面落实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要求,特向全省公共机构发出节约用电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节电责任担当
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节约用电对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节约用电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建设节约型机关、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行动,全面推动节约用电措施落地见效。
二、聚焦重点领域,落实精细化节电举措
(一)空调系统合理调控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温度设置不高于20℃;提倡开空调关门窗,定期清洗滤网,提升运行效率;空调使用提倡上班延迟启动、下班提前关闭,减少无效运行时间。
(二)照明系统节能管理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白天关闭非必要照明设备;全面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淘汰高耗能灯具;公共区域(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采用声控、光控或定时控制;减少景观照明、楼体亮化等非功能性用电,确需开启的应缩短时间、降低亮度。
(三)办公设备高效运行
减少待机能耗,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置自动休眠,下班和长时间离岗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电源;合理调低显示屏亮度;严控高耗能设备(如电暖器、加湿器)使用,确需使用须报备。
(四)优化电梯设备运行
倡导“3层以内走楼梯,5层以下少乘梯”;非高峰时段,实行单梯运行或错峰停运;加强电梯维护保养,确保高效运行。
(五)数据中心与特殊用房节能
机房推广冷热通道隔离、虚拟化技术,优化制冷系统运行;实验室、大型设备间建立专项用电管理制度,避免设备空转;食堂、开水间等区域加强设备启停管理,避免持续保温耗电。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强化目标管理,设定年度节电目标并分解落实,推动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达到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引导值;完善技术支撑,加快推广智能电表、分项计量系统、能源管理平台,实现用电实时监测与精准管控;推行绿色采购,采购能效标识1级或国家节能目录内的办公设备、空调、照明产品;加强设施维护,定期开展用电设备巡检、维护与能效检测,合理淘汰高耗能设备;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与通报制度,对浪费行为及时纠正,对成效显著单位予以表扬。
四、深化宣传引导,培育节电文化
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普及节电知识与技巧;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电宣传实践; 选树节电先进典型,推广优秀案例,营造“人人节约、处处节能”的浓厚氛围。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公共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落实,确保节电倡议转化为全员行动自觉。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争当节电降碳的引领者、实践者、推动者,为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贡献公共机构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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