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关于同意新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设立7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新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管理区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管理区研究审核,同意新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团结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团结队,辖区共计73户,总人口237人。
2.红光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红光队,辖区共计67户,总人口229人。
3.光明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光明队,辖区共计86户,总人口292人。
4.新场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新场队,辖区共计85户,总人口273人。
5.同心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同心队,辖区共计91户,总人口295人。
6.魏桥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魏桥队,辖区共计82户,总人口274人。
7.大湖队居民小组。管辖范围大湖队,辖区共计81户,总人口293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运粮湖管理区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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