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风险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91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14:54:1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14:54:15 名  称: 关于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5-03-17 14:54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方式购买商品房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一、主要表现形式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这些销售行为的实质,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商品房,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或者为滚动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月)回报、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产权商铺等。具体宣传形式有:“提供每年**%的年回报率”、“月均租金**元”、“固定收益,零风险投资”等。

    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销售方式涉嫌违法

    返本销售、售后包租销售方式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涉嫌违反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三、购房者要强化投资风险防范意识

    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勿瞄准高收益率,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方式投资房地产。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建议最好借助房地产、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力量,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