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98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14:3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14:30:00 名  称: 转发——湖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13 14:30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强县工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强县工程、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坚持农民教育培训服务农民、服务产业、服务乡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湖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深入推进湖北农民教育培训十大行动,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3.8万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

    (一)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185人)。围绕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面向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负责人,采用EMBA核心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企业家队伍。强化训后企业诊断服务,探索开展国内理论学习与海外研学实习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二)培育农业经理人(不少于800人)。按照《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和《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标准》,规范培训机构和内容,培养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经营管理能力和较强执行力的农业经理人。开展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确保获证学员比例不少于80%。引导各地将经纪人、电商人才、“小能人”培育成农业经理人,带动农民解决生产规划以及“土特产”物流、销售等难题。借鉴浙江经验,以基层乡村干部、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本土已毕业大学生等人群为重点,开展乡村CEO培育试点,选拔培养高质量乡村经营性人才。(培训通知另行下发)

    (三)培育乡村治理人才和产业发展带头人(3700人)。省级依托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3所高等院校,组织开展“头雁”人才培养1000人。石首市、襄州区、枝江市等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带头,各地围绕稳粮保供及主导产业,着力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1200人。依托蔡甸星光村、宜都南桥村、来凤新街村、黄陂杜堂村等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1500人,重点培育乡村治理人才,着力提高村组干部、党员素质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人才(500人)。依托市州涉农职业院校、创业培训机构,开发和完善创业课程体系,重点面向农村服务业以及新业态,组织到乡大学毕业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工、入乡企业家等创业培训,培育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人才及农创客。充分利用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实习实践,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培育粮油稳产保供等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人才(不少于2.7万人)。围绕“两稳两扩两提升”,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油菜产业发展、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油菜产业绿色革命科技攻关示范县、粮食主产县等重点地区,要带头联合种植、农机等部门,开展稳粮扩油技术技能全产业链培训。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须实现大豆种植户培训全覆盖。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农机手、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等培训。

   (六)培育农村电商人才(3700人)。面向农产品供应商、物流服务从业者等群体,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分层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搭建电商直播基地,组织农民学习使用抖音、淘宝、小红书等平台直播带货,开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大赛,助力农产品上行。

    (七)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女农民及退役军人培训( 4600人)。联合共青团、妇联组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高素质青年农民、女农民及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各群体自身优势,壮大乡村产业发展新鲜力量。


    (八)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等短训(1.4万人)。以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等为重点,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组织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结合实际需要,开展豇豆质量安全控制、春耕春管、三夏、农田建设管理、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以及脱贫户、残疾人等技能培训。


    (九)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及管理者培训( 110人)。遴选农民教育培训管理者、授课讲师、电商指导师、实训指导师等,传授先进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提高师资和教育培训管理者水平能力。

    (十)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1000人)。有效衔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与“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工作,搭建农民素质提升的立交桥,推进技能与学历双提升。

    三、组织实施

    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思路,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分层分级分类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

    (一)精选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愿意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业者纳入培育对象。省级负责在各地推荐基础上,遴选农业产业领军人才、乡村CEO、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师资培训班学员;市州重点抓好电商人才、创业培训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培训对象遴选;县级重点抓好粮油稳产保供任务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培训对象遴选,强化粮食安全生产培训,分产业办班。将科技示范户纳入培训范围,充实完善并使用好各级农村实用人才库,为有需求的农民提供针对性培训。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备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基本条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经过审核认定,建立本级培训机构库,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从库中指定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承担任务,实行动态管理。优先选择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承担培训。每个项目市、县每年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超过5家。省级将组织抽查,考核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

    (三)创新培育模式。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优选精品课件和教材。加快推进线上培训和考核,积极利用云,上智农、荆楚智农、腾讯课堂、CNKI(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等,提高线上培训和考核覆盖面。经营管理型培训班线上培训全覆盖,可设置3天或24学时线.上学习;技能服务型和专业生产型可安排不超过12学时线上教学。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理论培训、线下实习实践、跨区域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鼓励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科技小院等建立实训基地,提高实习实训和实操教学比重。

    (四)优化课程体系。综合素养课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农民精神,鼓励优秀高素质农民加入党组织。要积极将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知识纳入课程。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科普活动;组织农民学法用法,争当学法用法示范户,符合条件的及时挂牌宣传,培育学法标杆。专业技能课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灵活设置教学内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本领。稳粮扩油保供任务培训班要根据培训班主题,突出加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水稻小麦大豆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油莱种植加工全过程技术等培训。能力拓展课要着力传授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提升科技兴农本领。农业经理人培训要增加模拟教学(沙盘演练);创业培训要增加创业指导、案例教学等,做到因材施教、因需施教。

    (五)加强教学管理。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负责人到班讲解培训政策。落实教学计划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计划。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对培训班台账真实性负责。落实在线评价制度,开班时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结业前组织在线评价,参评率不低于85%。搞好教学服务,力争满意度不低于85%。落实培训效果考核制度,对学员课堂表现、学习任务完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推动培训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组织参加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有用性、实效性。农业经理人培训全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考评。

    (六)强化跟踪服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培训机构,建立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创业支持等跟踪服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学习和信息推送等服务。组织开展定期回访,了解学员发展情况,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积极指导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培训机构聚焦人才成长全周期,持续加强指导,促进健康发展。全省粮油生产专家服务团、“515”服务团等省级优质师资库供各地选用。要积极引导成立农民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电商联盟等组织,促进农民抱团发展、对接市场。

    四、管理职责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统筹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各地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需求调整下年度任务。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受委托,承担信息统计、任务监控、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推荐优秀师资,开展教材审核,优先推荐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负责运营管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农广校体系提高教学质量,规范项目实施,发挥农民培训主力军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完善培育体系、师资队伍,遴选培训机构,负责培训项目监管、质量监控和绩效评估,创设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政策。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是培训责任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规规范资金使用,提升培训质量,接受监督考核。

    五、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按不同培训类型实行不同补助标准。

    1.经营管理型培训班,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班,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500 元。

    3.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时间3个月,每月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经费按人均2万元核算。

    4.乡村CEO培育试点时间3个月,其中线上学习培训不少于60课时,实地考察、基地实训不少于15天,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经费按人均2万元核算。

    5.农业经理人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执行,理论培训15天(或120学时),实训40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万元。

    6.师资培训,累计不少于10 天,参照党政机关培训标准,按每人4500元核算。

    7.线上培训。以班级为单位,线上学习不超过总学时30%,资金不超过班级费用的15%。由各培训机构与服务平台协商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

    8.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行动培训以及技能等短训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半天不超过80元核算。

    培训一般按每天8学时计算,最多不超过11 个学时,每学时45分钟。项目补助标准是测算依据,仅供各地参考。各地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经费开支标准及细则;根据实际需要,班与班之间经费调剂使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开支范围

    按照“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平台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流量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授课)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匾等支出。

   4.线上培训费。用于云上智农、荆楚智农、腾讯课堂、CNKI (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等线.上学习,主要包括运营技术服务、课件制作、平台课程、教学管理、学员流量包和专家服务等。各培训机构按照协议或合同支付。

   5.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调研、培训场所(含农民田间学校)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支出。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素质素养提升行动等短训班,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部门等专业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训机构须与承担实训任务的基地明确合作关系,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根据实施方案,做好预算,规范资金用途,确保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或辅助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用于与农民培训无关的支出。不得无故拖延资金拨付而影响项目实施。鼓励各地将实施方案抄报当地审计、纪委等部门,强化项目前置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六、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农业农村系统工作评价等多项考核指标。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争取组织、教育、财政、妇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支持与合作,联合系统内相关行业部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

   (二)抓好落实,强化项目监管。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及时性、培育任务完成率、在线评价率,督促培训机构合理安排培训进度,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建立真实完整培训台账,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应用,及时填报中央资金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稳粮扩油培训情况,将作为绩效管理、资金分配等工作重要依据。省级将定期组织督导培训进度,抽查班级执行情况。

    (三)做好总结,加强宣传推介。各地要积极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培训机构;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优先推荐参加“双创”大赛、十佳农民等资助活动及“头雁”项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信、短视频、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各地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由市州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附件: 1.湖北省 2023年农民教育培训指导性任务表

         2.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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