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注意安全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55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10:36:0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10:36:01 名  称: 用火作业注意安全

发布日期:2025-05-19 10:36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一旦违规操作,极其容易引发事故

    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清除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分析检测用火点周围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查天气等环境条件是否允许作业。用火作业前,用火人员须对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灭火救援与个体防护装备。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等。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