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89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09:29:1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09:29:18 名  称: 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2024-01-25 09:29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注销登记

一.死亡注销

●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辖区内公民死亡未注销户口

●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审核原件留存注销户口联)

    2.死亡公民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二、服现役注销

●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辖区内公民入伍未注销户口

●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入伍通知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当事人户口簿(注销当事人户口页)

    3.居民身份证(收缴注销)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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