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成功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70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10: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10:35:00 名  称: 潜江成功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发布日期:2022-12-08 10:35 来源:潜江新闻网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职工医保共济保障作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从12月8起,潜江医保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在全省较早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掌上授权及待遇享受。

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实现个人账户共济需要参保职工通过“湖北智慧医保”APP线上进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可以与父母、配偶、子女等最多6名使用人绑定共济关系,另外,一个使用人可以与多个授权人绑定,如子女可同时绑定父母双方的个人账户。但要注意的是,一经绑定三个月内不能解绑,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不能相互绑定。

个人账户共济的使用范围包括共济对象(即使用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医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当余额不足或者无个人账户时,系统将使用被绑定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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