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声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592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16:38:2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16:38:26 名  称: 运粮湖管理区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0-11-20 16:38

运粮湖管理区

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声明

  

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我区已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目前,我区不存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特此声明。

           运粮湖管理区

           2020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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