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
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声明
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我区已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目前,我区不存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特此声明。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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