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运粮湖管理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1-03 11:50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会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潜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潜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管理区成立以行政负责人徐宗凌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程年安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深入贯彻《潜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潜政办发〔2016〕24号文件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管理区建设。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产品质量、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难、程序和结果。(责任单位:管理区相关部门)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府服务事项办理由纸质化向电脑化过渡。(责任单位:党政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三、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道路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实施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项目监测、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管理区相关部门)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责任单位:计财科、经发办、社会事务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计财科、经发办)

(三)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捡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责任单位:计财科、经发办)

四、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因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责任单位:民政办)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危改办)

(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学区)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卫生科)

五、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党政办)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责任单位:计财科)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本地预决算情况,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责任单位:计财科)

六、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政策出台后,及时做好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新闻媒体,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难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责任单位:管理区相关部门)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汇报。(责任单位:管理区相关部门)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宣传科)

七、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责任单位:党政办、档案室)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科)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全国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并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管理区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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