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关于印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57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10:2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10:21:00 名  称: 运粮湖管理区关于印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10:21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运粮湖管理区

关于印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办事处(社区),市直延伸相关单位:

经管理区同意,现将《运粮湖管理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22年5月6日

运粮湖管理区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按照省、市住建系统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高效有序地做好房屋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管理区有关决策部署,聚焦影响安全的房屋结构隐患,深入排查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2022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重新摸排全区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不漏一户一房。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9大类房屋: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市场、超市、车站、医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殡仪馆等。

8.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9.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残疾人的房屋。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日至5月9日)

各办事处(社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边动员、边布置、边排查、边整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工作要求动员到户,要发动网格员,确保动员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5月9日前,各办事处(社区)要将动员部署情况及人员安排情况,报送至管理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5月10日至5月20日)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办事处(社区)负责组织业主自查,负责全面逐栋逐户排查,领导小组及联系点干部抽查复核指导监督。上述9个重点类型的房屋,要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逐一编码造册。所有自查、排查、复核都要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排查技术人员要第一时间提交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验算评估。

(三)分类处置、整改(5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办事处(社区)要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改整治工作,及时采取封房撤离人员、修缮加固、拆除、停用停业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彻底整治消除隐患。排查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要形成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分门别类、分批分期,逐一确定处置意见,实施清单销号管理。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在隐患没有排除之前坚决防止人员回流、防止重新生产经营。各办事处(社区)要责成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并封房,设立警戒线,责令限期进行拆除。

2.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房屋,该加固的,要立即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特别是钢结构房屋,现场排查无法判断结构安全隐患的,立即申请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开展安全性鉴定。

4.对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各办事处(社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服务等措施强制执行;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派出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已办理或补办的各种审批、登记手续,一律依法撤销。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派出所要依法严肃查处;房屋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复核考评(12月31日前)

管理区将规范验收程序,组建验收队伍,对处置房屋逐栋逐户验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实行建账销号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区将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层层压实排查责任、处置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和处置责任人,确保排查到位、安全隐患处置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实施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管理区承担属地责任,各办事处(社区)承担监管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事处(社区)对学校、市场、医院、殡仪馆、厂房、酒店、行政办公楼等领域房屋,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安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地方进行通报并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五)强化技术保障。联系市专家技术服务组,结合实际,根据排查整治标准,解决技术难题,对排查人员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六)落实资金保障。管理区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验收工作顺利开展,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检测鉴定的,费用由管理区承担,同时积极向市财政申请补助。

(七)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宣传车、各办事处(社区)要利用村村响智能广播、印刷倡议书、拉横幅、贴海报等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坚持典型示范,组织对隐患特别集中的片区、特别典型的案例进行集中整治,打好关键战役,做好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八)健全长效机制。管理区将积极探索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对外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并对举报线索逐一核实。各办事处(社区)加强房屋日常管理、日常巡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对已确定为危险房屋的,实行动态监管,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

附件:运粮湖管理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附件:

运粮湖管理区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严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住房安全,经管理区同意,决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何英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邓永武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杨昌原野管理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徐少华    规建管办主任

黄爱忠    纪委副书记

潘传玺    安办主任

邵万豹    农办主任

许兴民    危改办主任

   运粮湖国土所所长

杨义发    新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刘大龙    南湖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李玉强    魏岭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杨爱国    友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同心社区党委副书记、第二主任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管办,徐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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