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934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11: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11:50:00 名  称: 运粮湖管理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18 11:50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运粮湖管理区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管控工作,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疏堵并举、多元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科技赋能、农民受益的原则,构建“以用促禁、以禁促用”的良性循环机制,将秸秆资源转化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绿色动能。

    二工作目标

疏堵结合:既要通过严格管控杜绝焚烧行为,更要拓宽综合利用渠道,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问题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5% 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

科技支撑:建立技防+人防的立体管控体系火点数量较2024年下降80%以上,推广五料化利用技术

多元参与: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政府引导、各办事处和社区主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合作机制

因地制宜:结合管理区虾稻种养特点,重点发展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稳步推进能源化等高值化利用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机械化还田

强化机械调度,合理调配农机作业,保障秸秆还田作业进度和质量。指导农民在农作物收割后及时翻耕,充分发挥好秸秆在还田方面的重要作用。

1.强化机械调度。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执行。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安装秸秆粉碎装置和北斗农机智能终端。通过农机调度指挥平台监测作业数据,保障秸秆还田工作质效。

2.加强农机收割管理。管理区各办事处、社区强化农机收割管理,开展农机手培训,严格机收质量,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在辖区内严格管控外来农机安装粉碎装置与农机手签订《农机机收作业服务承诺书》,将水稻、小麦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5cm以下,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10cm以内。大力鼓励农民低茬收割。

3.及时上水。各办事处要加强督办指导。要督促农民在农作物收割后及时翻耕,充分发挥好秸秆在改善土壤性状、优化土壤功能、提高耕地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已收割的水稻田块及时灌水,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二)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明确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和规范补助程序,扶持秸秆利用主体做大做强。

1.鼓励壮大市场主体。大力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对秸秆利用的主体在设备购置、收储点建设、秸秆加工利用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秸秆利用主体做大做强。

2.引导实施秸秆打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秸秆利用主体加大投入购置秸秆打捆设备,推进秸秆打捆离田利用,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秸秆利用率,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3.组织开展包片收储。组织秸秆利用企业与我区农民签订协议,明确秸秆收购价,开展农作物秸秆收储工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传统观念,增强群众综合利用意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三)多途径开展综合利用

夯实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秸秆加工利用新技术,引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进一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

1.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进一步发挥虾稻产业的功能,充分利用小龙虾的生物学特点,把水稻秸杆作为冬季小龙虾的主要食源,促进秸杆的循环综合再利用。

2.进一步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鼓励能源化利用企业技改扩规,增加秸秆生物质燃料生产线,提升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量,利用秸秆制成燃料棒、燃料颗粒,推动节能减排。

3.进一步推进秸秆利用企业引进。学习和借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地区引资策略,制定引进秸秆利用企业方案,引进年利用农作物秸秆万吨以上企业,有效提升我区秸秆离田高值化利用量。

(四)完善秸秆收储体系

    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生态补偿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实现秸秆禁烧、以用促禁的有效方式,促进农作物秸秆收集、储存、运输长效机制建设。

    1.根据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产业发展特点、市场需 求、交通状况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统筹构建规模化利用企业、标准化收储中心、临时堆放转运点及专业化收集队伍的秸秆收储运利用体系。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办事处企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产业,配置秸秆粉碎、打捆、运输等机器设备,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秸秆收储点。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管理区党委书记、主任任双指挥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办公室和督查组、巡查执法组、宣传组,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办事处、社区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任务书,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禁烧管控到地块。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办事处、社区党建指导员作用,组织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农作物秸秆“能离田、有地存、不焚烧、综合用”。管理区秸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小组督导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机械化收割还田工作;各办事处、社区强化措施,制订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责任包保清单,形成管理区、办事处社区)、生产队”三级网格化管理。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事前支出与责任相匹配原则,合理制定资金预算,拓宽实施渠道,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投入到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中。

(四)强化工作调度

管理区秸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专班,在今年秋收和冬荒期间,加大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宣传引导,定期排查整改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秸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督导检查工作。各办事处、社区成立工作专班,逐级下沉,层层督导,形成纵向贯通的督导推进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与还田离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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