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现代农业返乡
下乡创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农业产量大省向农业产业强省转变,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要求,我厅编制了《2023年现代农业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申报工作。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2023年现代农业返乡下乡创业创新
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2017〕73号)精神,做好现代农业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专项实施工作,根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目标
支持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农村双创园区服务创业创新的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全省乡村产业振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县级农业农村局。
(二)承担主体
一类是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双创主体);另一类是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孵化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园区(基地))。
(三)申报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的双创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领办人员的身份应是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或科技人员。
2.2022年“邮储银行杯”湖北省第六届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获奖人员及参赛人员。
3.主营业务应是种植养殖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左右。
4.吸纳农民常年就业在10人左右,带动农户在100户左右。
5.不得有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问题。
承担项目实施工作的双创园区(基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农产品加工等园区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举办。
2.基础设施基本配套,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有一定的吸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3.近3年内入园的双创主体在10家左右,2022年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左右。
4.园区主导产业比较鲜明,吸纳常年就业在50人左右,带动农户在500户左右。
5.不得有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补助资金额度与支持方向
(一)资金额度。竞争性分配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1000万元;通过竞争纳入支持范围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
(二)支持方向。支持双创主体创新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建设完善加工设施、休闲旅游与电商物流配套设施、废污物处理设施等。支持双创园区(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平台,提升双创人员工作能力。
四、申报评审
(一)申报指标。双创主体:直管市和林区每地推荐不超过2个,黄石市、鄂州市和随州市每地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市(州)每地推荐不超过4个。双创园区(基地):各市(州)可推荐申报1个。没有的不推荐。原则上,今年推荐上报的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各市(州)创业创新大赛优秀获奖选手等优先推荐、优先安排。今年没有开展上述推荐工作的县市,原则上本次不做安排。
(二)申报程序。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编制申报材料,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按指南要求和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统一出具推荐文件,连同县(市、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申报材料。包括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申报文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双创主体或双创园区的基本情况表、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表、项目实施效果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四)评审审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第一,严格按指标按时推荐,超报迟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应客观、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有关县(市、区)本次及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三)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9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到指定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以A4幅面胶订成册,一式2份,于9月20日前由市(州)寄送到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项目申报期间,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加强指导,热情服务,切实保障申报质量。
联系人:周学军;联系电话:027-87667236、13720199558;
邮箱:271943320@qq.com;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邮编:430070。
附件:1.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双创主体基本情况表
3.双创园区(基地)基本情况表
4.实施情况编写提纲
5.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附件1
返乡下乡创业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
承担单位 | |||||||||||
项目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起始时间 | 项目完成时间 | ||||||||||
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 内容 | |||||||||||
项目投资 (概算) | 已完成投资(截至2022年10月31日) | ||||||||||
项目绩效 目标 | 长期目标 | 阶段性目标(年度) | |||||||||
申请项目的绩效情况 | 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上年实际值 | 预期实现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吸纳就业(人) | |||||||||
带动农户(户) | |||||||||||
质量指标 | 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创新或推广(项)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产值)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民增收 | ||||||||||
环境效益指标 | 废污物排放/ 投入品减少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产业融合发展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上年实际值 | 预期实现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吸纳就业(人) | |||||||||
带动农户(户) | |||||||||||
质量指标 | 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创新或推广(项) | ||||||||||
时效指标 | 项目进度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产值)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民增收 | ||||||||||
环境效益指标 | 废污物排放/ 投入品减少 | ||||||||||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附件2
双创主体基本情况表
双创主体全称 | ||||
通讯地址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
注册登记时间 | 经营范围 | |||
注册资金(万元) | 注册商标 | |||
基本情况 | 职工人数(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
主营收入(万元) | 利税(万元) | |||
带动农户数(户) | 农户增收总额 (万元) | |||
生产基地规模(亩、头、万只) | 加工能力(吨/年) | |||
游客接待量(人) | 电商交易量(吨) | |||
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 ||||
双创主体创办领办人员简历: | ||||
投入品使用与废污物处理情况: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填写2022年的数据,不涉及的指标不填。
附件3
双创园区(基地)基本情况表
双创园区全称 | |||||||
园区地址 | |||||||
管理机构名称 | 园区设立时间 | ||||||
负责人 | 手机号 | ||||||
园区基本情况 | 双创主体数(个) | 面积(亩或平方米) | |||||
职工人数(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
主营收入(万元) | 利税(万元) | ||||||
带动农户数(户) | 农户增收总额(万元) | ||||||
生产基地规模(亩、头、万只) | 加工能力(吨/年) | ||||||
游客接待量(人) | 电商交易量(吨) | ||||||
园区双创主体基本情况 | 主体名称 | 登记创办时间 | 职工人数(人) | 主营收入(万元) | |||
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 |||||||
废污物处理及其他情况: |
注:填写2022年的数据,不涉及的指标不填。
附件4
实施情况编写提纲
一、县(市、区)双创工作推进情况
二、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承担单位的基本信息及运营模式、2021年度及2022年前10个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包括项目实施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进度,创业创新内容等。
五、投资情况
包括投资总额,投资来源,投资完成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
六、效益分析
包括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生态效益分析等。
附件5
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一、双创主体营业执照及领办人员身份证明、双创园区(基地)或所在园区(基地)管理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二、双创主体202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三、主要生产基地、主要设备设施、休闲项目和园区等图片。
四、认证或奖励等证书复印件。
五、双创主体、双创园区(基地)带动农户(贫困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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