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园中园”“厂中厂”
“园中园”“厂中厂”是一种生产和经营模式,是指同一厂区、园区内经出租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
这类场所容易存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隐蔽性强等问题,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经常导致事故发生,例如近几年发生的“4·17”武义火灾事故、“11·21”安阳火灾事故、“8·8”晋江火灾事故等,都是由于“园中园”“厂中厂”的不规范管理所酿成的惨剧。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各类“园中园”“厂中厂”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园中园”“厂中厂”场所安全责任不明、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推动“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园中园”“厂中厂”企业整体安全发展水平。
二、“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要求
(一)“十必须”
1.必须保证厂房消防审验合格。
2.必须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3.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开展每日安全巡查。
6.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
7.必须安装联动逃生警铃。
8.必须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
9.必须组织联合应急演练。
10.必须清退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
(二)、“十不准”
1.不准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2.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断、装修装饰。
3.不准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宿舍。
4.不准在厂房外窗设置铁栅栏、防盗网。
5.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不准违规分租转租厂房。
7.不准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8.不准乱堆乱放危险化学品。
9.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10.不准违规充停电动车。
(三)、“十必会”
1.会第一时间报火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自救逃生。
5.会使用联动逃生警铃、逃生装备。
6.会按规程安全操作。
7.会排查岗位事故隐患。
8.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会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10.会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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