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知识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49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10:36:4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10:36:48 名  称: 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知识

发布日期:2024-11-21 10:36 来源:杨市街道办事处

一、什么是“园中园”“厂中厂”

“园中园”“厂中厂”是一种生产和经营模式,是指同一厂区、园区内经出租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

这类场所容易存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隐蔽性强等问题,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经常导致事故发生,例如近几年发生的“4·17”武义火灾事故、“11·21”安阳火灾事故、“8·8”晋江火灾事故等,都是由于“园中园”“厂中厂”的不规范管理所酿成的惨剧。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各类“园中园”“厂中厂”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园中园”“厂中厂”场所安全责任不明、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推动“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园中园”“厂中厂”企业整体安全发展水平。

二、“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要求

(一)“十必须”

1.必须保证厂房消防审验合格。

2.必须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3.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开展每日安全巡查。

6.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

7.必须安装联动逃生警铃。

8.必须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

9.必须组织联合应急演练。

10.必须清退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

(二)“十不准”

1.不准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2.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断、装修装饰。

3.不准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宿舍。

4.不准在厂房外窗设置铁栅栏、防盗网。

5.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不准违规分租转租厂房。

7.不准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8.不准乱堆乱放危险化学品。

9.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10.不准违规充停电动车。

(三)“十必会”

1.会第一时间报火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自救逃生。

5.会使用联动逃生警铃、逃生装备。

6.会按规程安全操作。

7.会排查岗位事故隐患。

8.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会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10.会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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