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转)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31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15: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15:35:00 名  称: 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转)

发布日期:2024-08-19 15:35 来源:杨市街道办事处

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

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

现将《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潜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 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和所有农户 开展全覆盖排查。

2.排查重点。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 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风险。在区域上,重点关注去年以来发生重大 自然灾害、新增监测对象明显偏少和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地方。在群体上,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和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关注受活牛羊价格下行影响的脱贫养殖户。对2023年度低收入分组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412元)、 收入降幅较大的脱贫人口,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农户,以及2024年新申请低保、 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原则上要逐一开展入户排查。

3.强化举措。按照我市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人均 纯收入8300元)和识别标准,对农户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和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 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 并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确保应纳尽纳,杜绝“一兜了之”、搞“体外循环”。

(二)排查精准帮扶效能

1.排查对象。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特别关注识别2年 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2.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对收入明显较低、“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落实监测联系人;是否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确保帮 扶计划落地见效;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是否对弱劳力半 劳力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3.强化举措。 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要及时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动态清零”。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并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相关标识标注。对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要梳理已落实的政策措施,综合评估帮扶成效,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帮扶举措,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性

1.排查对象。对所有已纳入系统的监测对象(不含整户无 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排查返贫致贫风险是否已稳定消除;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确保 稳定消除风险。

2.排查重点。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重点排查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是否存在为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

3.强化举措。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经综合研判后,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对系统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

(四)排查重大风险隐患

1.排查对象。2023年以来受重大灾情、市场波动等因素影 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2.排查重点。重点排查冰冻雨雪及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区域性务工就业不稳、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要特别关注今年以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当地脱贫养殖户的影响,对脱贫养殖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活牛羊价格持续低迷对脱贫养殖户可能带来的 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3.强化举措。各地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制定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的工作预案,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预警,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牛羊养殖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一户一策”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五)排查数据质量问题

1.排查对象。线上线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数据信息。

2.排查重点。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长期没有变化等异常 现象和问题集中的地方,重点排查对部门预警信息核实不认真,主观臆断填写《调查表》(摸排表),数据采集不严格、不精准,核查不认真、信息不真实,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

3.强化举措。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对线上线下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及时更新和完善监测对象信息确保“三一致”。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要以区镇街道为单位汇总审核后提出书面申请,要细化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好审核管理责任。

二、排查方式

(一)着力优化排查方法。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明确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精简排查指标、改进 排查方式。排查内容上,聚焦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情况,按照管用够用的原则,分层分类排 查与返贫风险直接相关的农户信息。排查方式上,各地可在全面掌握农户日常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排查方式,对重点群体要入户排查,对其他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通过村级研判、线上访谈方式进行排查。

(二)用好信息支撑工具。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工作,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将启用全国防止返贫集中排查APP, 通过预制已有农户相关信息的方式,让基层干部通过“掌上核数据”代替“填表报数据”开展排查,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同时,要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农户全覆盖、帮扶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全覆盖),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实施“一键申报”等方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渠道。

(三)统筹推进集中排查。将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涉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问题核查整改、防汛抗旱风险排查和推进建设覆盖全体农户的防止 返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系统建设等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导组反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有关问题整改、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等工作,对需要入户核实的,要与集中排查统筹开展, 避免重复入户,减轻基层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领会永久守住不发生规 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培训,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工作专责,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做好全覆盖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下沉一线完成至少5户排查任务。

(二)紧盯任务要求。第一阶段8月26日前完成镇、村、排查人员三级账号管理架构,摸清基本情况后组织培训;第二阶段9月11日前完成一般农户的集中排查研判与重点对象、线上信息采集对象的APP录入工作;第三阶段9月18日前完成一般农户信息录入,并对所有对象回头看查漏补缺,提高数据准确度。各地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区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于9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谢云峰联系电话:18907161309,邮箱:13597887910qq.com)

各地要特别关注和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当地脱贫养殖户的影响和应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与总结报告一并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脱贫养殖户受影响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新识别监测对象情况,“一户一策”针对性帮扶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和有关意见建议等。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对镇村干部、驻村 工作队等基层力量的指导,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认真抓好落实,帮助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工作督促,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市级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进行调度,抽选部分地方开展调研指导,督促排查工作稳步推进。

(四)防范风险隐患。各地在开展集中排查期间,务必注意安全防护,如遇重大灾害导致集中排查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可以以区镇街道为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前报备。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在网络和公共场合对集中排查工作发表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言论, 及时防范化解舆论风险。

附件:1.集中排查农户信息核实表

2.监测对象回退、清退情况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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