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 | 宪法基本知识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65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08日 11:03:0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8日 11:03:06 名  称: 宪法宣传周 | 宪法基本知识

发布日期:2024-12-08 11:03 来源:人民网

一、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

三、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四、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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