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23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11:1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11:10:00 名  称: 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5-07-18 11:10 来源:潜江教育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就校外培训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正确看待培训作用。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学校课堂。过度校外培训只会加重孩子负担,降低学习效率,不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家长应该结合孩子实际情况,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切不可盲目跟风。

2.认真查看培训资质。

正规机构会将《办学许可证》(或《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在醒目位置公示。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务必擦亮眼睛,查验机构是否“证照齐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任何以“托管”“幼托”等形式组织3-6岁学前儿童开展的全日制或半日制培训都是违法行为。非正规机构随时有可能被查封,家长执意报名参加违规培训,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3.严格遵守培训时间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工作日线下学科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孩子的睡眠、运动和心理状态是成长的基础,家长要树立科学教育观,教育不是“填鸭”,而是点燃希望,不要在寒暑假,节假日送孩子参加校外学科培训。与其追求短期成绩,不如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抗挫力和积极心态,这些才是受益终身的财富。

4.培训缴费要谨慎。

选择非学科培训报名时,请务必与机构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培训内容、课时安排、收费标准及退费规则等事项。一次性缴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不要“跨学期”缴费,不缴纳“坑位费”“占班费”等违规费用,缴费要主动索取正规发票。正规机构都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上开通了缴费渠道,培训费不要直接支付给个人或机构,请您务必通过该平台缴费,有监管平台守护,您的培训费用才有保障。

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无证办学、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如发现违规培训线索,欢迎拨打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28-6235016。

潜江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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