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确保“证岗相适”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30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16:0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16:05:00 名  称: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确保“证岗相适”

发布日期:2025-04-25 16:05 来源:潜江市就业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要求: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要确保“证岗相适”。申领人需提供参保缴费单位出具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且加盖参保缴费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格式见附件)。




申请两本以上证书补贴人员,需分别说明每本证书与岗位相适情况,若存在岗位变动,予以具体说明。

参保缴费单位应严格审核职工岗位与证书的匹配性,对真实性负责。

申请渠道


1、线下办理的,申请人持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原件提交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517室办理;
2、线上办理的,申请人需将加盖公章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扫描件发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邮箱(3874723592@qq.com)。注意:邮件命名格式为“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

咨询电话:0728-6239199

附件: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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