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68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09:28:1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09:28:14 名  称: 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5-10-31 09:28 来源:潜江就业

    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社厅 发改委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对象与范围

    外出务工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

    对有组织的外出务工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市外务工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跨省务工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在脱贫攻坚期内已享受过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在过渡期内可以再享受1次。

    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申报资料报村(社区),村(社区)审核盖章后报区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和乡村振兴办复核,各区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指导科。

    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728-6237447

    咨询地址:潜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指导科506室(红梅西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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