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办事处“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按照《潜江市“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具体要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净化屠宰市场秩序,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在全处范围内开展“放心肉”工程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结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措施,落实任务和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0月):按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12月底):对专项整治开展的工作进行自评总结上报市畜牧局。
二、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自查与群众举报信息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顽固窝点、集中拔掉钉子户、难缠户、彻底铲除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点为重点,从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大力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定点屠宰肉品健康有序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2015年12月-2016年6月底半年的屠宰及肉品专项治理行动,使全处范围内肉食品卫生安全得到显著加强,肉品流通更加规范,私屠滥宰、加工、销售不合法肉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16年6月努力实现全处市场上销售的猪肉100%来自A类定点屠宰企业,9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四、主要任务
1、坚决整治私屠滥宰行为
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工商、农业、质检、食品药品、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偏远村组、城乡接合部、地区边沿交界处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整治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状态,对长期存在的屠宰专业村(户)、顽固屠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及钉子户、难缠户沉重打击,对阻碍执法、暴力执法,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严厉打击向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及屠宰销售死因不明生猪产品等违法行为。
2、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
对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给予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明或者标志牌的,即报市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对于一证多用、违法设立屠宰分厂和车间的,依法予以取缔。
3、深入整治经营使用私屠滥宰行为
积极配合工商、质检部门对各大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级市场、代销摊点、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集体伙食单位为重点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企业无检疫、检验证明、证章不全、证货不符、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处根据肉品安全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及打击制售注水肉、销售劣质肉、病害肉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长期存在的私屠滥宰专业村坚决予以取缔,还要保持稳定。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工作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不仅要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私屠滥宰突出问题,更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关系,共享监管信息,建立肉品安全长效机制,形成“检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者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线索的,向其他部门通报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墙体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成效、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肉品质量鉴别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自觉抵制不合格品行为,形成人人关注肉品质量安全,个个为专项治理行动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生猪屠宰违法举报制度
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并加以保密,设立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64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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