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5:47 来源:杨市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杨市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与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400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抓好各类规划公开。积极公开我处国民经济和社会年度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等各类规划修编情况,同时做好各类规划解读工作。

2.抓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发布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财政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及时发布各类惠农补贴政策,并推动各村发布补贴、政策等信息,公开影响范围持续扩大。

3.抓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我处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

4.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素要求开展政策解读,采取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方便群众解惑。

5.切实加强回应关切。围绕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方面加大主动公开和回应关切力度,切实提高便民程度。

6.提升基层公开水平。一是建立标准规范。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二是完善流程制度。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等制度体系。三是推进村级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做好村级公开工作,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按月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2021年,我处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牵头,各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处持续推进内容建设、深耕重点领域、注重回应关切等目录信息。按照最新发布的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尤其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了我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调整公开目录,对不符合的目录进行撤除,对新的目录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处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处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其中,通过潜江日报、潜江新闻网公开信息133条;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18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2条、政策解读6条,区镇概况1条、机构职能21条、领导分工12条,规划信息3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1条,财政资金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公益事业建设84条,公共资源配置9条,政府公开标准目录1条、政府会议10条、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6条,工作动态123条,公示公告21条,公开年报1条,年度报表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平台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度有待提升。由于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身兼多项职能,有时对一些要求发布的信息,谋划不及时,思考不细致,未能提前做好统筹安排,对部分政策把握、考核体系等个别指标理解不够精准精细。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有待加强。主要是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存在偏差,对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主动公开范围,救助渠道等理解掌握不够,把申请公开作为信访、投诉的渠道。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民互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栏目设置,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处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开。

1.聚焦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政策的解读工作,采用文字、图片、音频、电子书等多样化形式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群众评价监督。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政务公开栏增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编制并发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全面梳理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2.做好社会关切重点领域事项回应。建立健全重点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捕捉、分析研判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认真做好回应回复,并实时跟踪动态,将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到位,问题化解到位。

3.拓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大力拓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渠道,在办事处政府公开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传单、广播器等方式,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宣传面,使重点领域事项充分公开,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充分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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