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21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18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无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17:33: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17:33:00 名  称: 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21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17:33 来源:无

企业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202111月全市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活动时间

原则上在1115日左右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1.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由支部成员领诵,全体党员齐诵,节选部分章节开展学习。

2.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采用线上线下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做好11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同时对10月份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

3.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村、社区党组织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开展民主议事,及时做好党员讨论发言记录,并

10月份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二)阶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基层党支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1.精心组织党史学习。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引导党员潜心自学,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要把学党史悟思想贯穿始终,着力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学有所悟,悟有所得。

2.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持续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潜学组发〔2021〕11号)要求,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五个围绕”重点任务为发力点,以湖北“十大惠民、四项关爱”实事项目清单和“百件实事暖民心”实事项目清单中的实事项目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各地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领办的实事项目办理进度;要持续开展“深入学讲话 奋力建支点”学习实践活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聚焦服务“一老一小”、生活困难的群众、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快递、物流等新兴领域和快递小哥、货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推出一批关心关爱措施,谋划出台政策帮扶;要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办实事,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运用好“我是党员当先锋”“我为群众解难题”“争做党员志愿者”等载体,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党建+企业服务”“党建+文明创建”“党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组织党员到单位结对共建的村(社区)服务,到居住地社区下沉,发挥专业技能特长,认领群众微心愿,结合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着力提升人民获得感,推动实践活动“热在基层”。

3.持续抓好教育引导。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抓好离退休党员干部、流动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并针对三类党员的特点,创新载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学习培训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中心户”等,引导流动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立足日常、立足岗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子、拉一把”,积极认领“微心愿”,深入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此外,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宣传工作,注重挖掘典型经验,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阶段,结合实际抓好自学

各支部可结合本支部实际和行业特点,从以下内容中选择内容组织党员开展自学;也可自选动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

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分章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应勇同志在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上和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跟进学习向斌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做客湖北日报5G演播室时的讲话精神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到所驻村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党员干部就近到报到社区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活动。基层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规划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红色物业”、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实践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等当前重点工作安排活动方案把重点工作融入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去,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两促进、两不误”,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和实际工作相互促进、学习成效和工作相得益彰。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避免因组织活动导致人员聚集,产生防疫隐患。

(二)确保全员参与。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两新组织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于因故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含流动党员,要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支部开展活动要提出具体要求,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市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五)注重学习效果。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指导,要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以适当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测促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

(六)完善活动台账。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党员签到、按《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实活动纪实》做好会议记录、活动留影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存档备查。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1130日上午下班前报处组织办,电子邮箱:496255385@qq.com(可以将书面纸质版拍清晰的图片报杨市微组织微信群)

五、学习参考资料

相关学习资料由处组织办汇编,另行下发。

附件:1.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

2.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实

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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